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邵阳市大祥区药品食品监督局违规授权培训费

时间:2017-04-10

涉及单位:邵阳市大祥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本人在邵阳市大祥区境内开一便利店,今年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去换证,告知要交300元培训费,否则不予换证。找到该局值班李科长,告知本店经营者2015年及2016年均参加过培训并由该局颁发证书。李科长表示每年都要300元培训费,以前培训作废。询问要物价局收费文件。该局始终提供不了邵阳市物价局有关培训费收费有效文件。本店经营者属于自卫还击战参战老兵,邵阳市民政部门优扶对象。为什么提供邵阳市大祥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收费没有物价局收费标准,即使应当收费物价局文件也应该对优抚对象少收。目前没有缴费大祥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对我店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拒绝换证。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大祥食药监管局 2017-04-11 16:05:00

    关于“邵阳市大祥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违规授权培训费”的回复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及国家食品药品总局下发的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食品经营许可证通则》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免于考核。经物价部门批准,从业人员的培训费标准300元人。2016年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我局于2016年8月30至9月10日完成,2017年的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我局定于5月中下旬至6月初开展。对于低保户、下岗职工及其他社会优抚对象,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可减免培训费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我局承诺做到文明办事,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

    邵阳市大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三湘华声邵阳记者站 2017-04-11 11:50:33
    记者联系了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科王科长,他说,投诉已经看到,他已责令大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并回复。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