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6
涉及单位:湘乡医保局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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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湘乡医保局三次,第一次资料不全,二次小孩发票名字与户口不一样,需要更改,但系统整合不能更改。第三次,打电话到医保局54216001询问能否更改,答复是可以,我打了两次确认。但当我又跑过来时又说不能改,问电话里的事完全说不知道。我就想知道还能不能报?异地就这么难?让我们如何再去相信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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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发帖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参保者办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转诊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本人银行账号。本年度发票需本年度报销,跨年度不予办理。
2、因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期间,系统数据不稳定。目前,系统已调试正常,可以办理相关业务,请您带好相关资料(包括本年度参保缴费收据)来我局一楼大厅办理。 因您未提供真实资料,无法为您核实。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医保局业务电话进行咨询:073152265899。
湘乡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