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4
涉及单位:京竹村村支部书记裴新亮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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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4
涉及单位:京竹村村支部书记裴新亮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我是湘潭县易俗河镇京竹村的善良村民,为了打击经济犯罪和纯洁干部队伍,我已实名检举易俗河镇京竹村村支部书记裴新亮挪用公款200万和创办严重污染环境的朔料厂,现实名检举信已经送至湘潭市纪委和湘潭县纪委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我检举的事情是易俗河镇京竹村村支部书记裴新亮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上公款200万元,为个人谋取私利,并且利用职权创办严重污染环境和严重影响村民健康生活的朔料厂。
1、事由一:
京竹村村支部书记裴新亮在2010至2011年期间未经合法手续审批,私自将公款200万元借给湘潭县江声学校,之后再从江声学校将该笔200万元转借出来。该款实际上是由裴新亮占有股份的企业以及他本人和其朋友所借。其中、村支部书记裴新亮利用职位之便借款50万元给湘潭县万涵朔料厂(该厂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是裴新亮),借款50万元给京竹小学朔料厂(裴新亮占股)、借款30万元给村民王某某、借款30万元给村民袁菊兰、借款10万元给葡萄园李文峰,另外30万元借给裴新亮自己。其中王某某、袁菊兰、裴新亮借款后共同在湘潭市工商局旁边购买了五套房产,作为投资炒房。
举报:京竹村村支部书记裴新亮在任职期利用职位之便,私自借款200万元出去,严重挪用公款,为自己谋取私利。后来怕湘潭县委县政府查帐,于2014年9月18日用空白协议要本村党员签字,伪造借200万元出去给自己和其它人是经过村委同意的,以便掩盖其挪用公款的事实。
2、事由二:
京竹村村支部书记裴新亮利用职权之便在村上创办了万涵朔料厂,此朔料厂污染环境非常严重,该厂创办在水稻田中央,是占用村上优质耕地所建,该厂的排放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农田排放。该厂开办十年来,一直如此非法排污,造成周边优质耕地严重受污染,农作物村民自己都不敢吃。另外,该厂散发出来的难闻的气味给村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夏天尤为严重。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对附近村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当地村民多次向村委反映情况和上诉,但一直无果,村民准备集体到县委进行上访来处理此事。
举报:京竹村村支部书记裴新亮利用职务在村上创办污染严重的万涵朔料厂,附近村民多次向村委反映污染非常严重,而裴新亮不但不关注村民的身体健康,而是利用职权来平息此事件。
以上举报句句属实,广大村民强烈请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依法严查和严惩。我们京竹村绝大多数村民,恳请纪委领导能查明违法事实、取缔非法排污企业,以保护村民资产不流失,并还村民一个健康环保的生活环境,我们将拭目以待和不甚感激!
以上均为实事,以图片和视频为铁证在检举人手上,因为以上检举不能上传图片,希望上级领导来查明事实。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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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你好!
你在投诉直通车华声在线栏目反映“村支书创办污染环境的塑料厂”的问题我局已知悉。
我局于2017年4月6日立即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针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经查,京竹小学塑料厂全称湘潭县莲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志国,该公司2005年租赁易俗河镇京竹村的房屋,从事年加工集装袋12万条、小编织袋50万只的项目。2010年7月6日通过了环评审批,同年12月10日通过了验收。万涵塑料厂全称湘潭县万涵包装厂,法人代表熊增强,该公司2008年选址湘潭县易俗河镇京竹村新建年产1200万件编织袋项目,从事塑料编织袋的制造、销售。2008年5月21日通过了湘潭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并通过了验收。排污许可证号:43032116100240.在2017年3月23日,我局已接到相关投诉,反映该厂存在非法塑料制粒生产线的环境违法行为。当日我局立即组织监察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有一条塑料制粒生产线,都已停产,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条塑料制粒生产线立即下达了现场执法文书,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要求熊增强:
1、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2、对非法塑料制粒生产线的生产设备进行拆除。2017年3月23日,发现在湘潭县万涵包装厂围墙内车间东侧有一条非法塑料制粒生产线,所有人为裴迎春,未办理任何相关环评手续。
我局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现场执法文书,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要求裴迎春:
1、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2、对非法塑料制粒生产线的生产设备进行拆除。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湘潭县万涵包装厂、裴迎春塑料制粒生产线进行限期拆除的后督察。如该两条生产线未按照我局下达的执法文书执行到位,视为拒不执行,我局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湘潭县环保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