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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溪州新城东鲁公墓山建设结束 为何招标公告才发布

时间:2017-03-30

涉及单位:永顺溪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永顺溪州新城东鲁公墓山建设工程已结束,为何招标公告才发布?

3月下旬,永顺县溪州新城的又一重点工程(溪州新城东鲁公墓山)建设基本结束。

尽管工程建设已经近于尾声。3月14日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永顺县溪州新城东鲁公墓山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月16日,《国家招标中心》、《中国招投标商务网》、《千里马》招标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等多家网站也同时出现了《永顺县溪州新城东鲁公墓山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后,吸引了各地的几十家公司前来报名投标。当我们报好名到实地勘察后才发现永顺溪州新城东鲁公墓山的建设工程早已被他人建设完工!我们还拍下了现场照片,肯请各级领导、尤其是纪委的领导,先看看招标公告,再到永顺新城东鲁公墓山建设现场考察一下。好好总结总结永顺县溪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特大发明!!!。

-------------------------------招标公告原文-------------------------------------

永顺县溪州新城东鲁公墓山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3-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顺县溪州新城东鲁公墓山建设工程,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6]346号文件批准建设,永发改[2017]29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顺县溪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永顺县溪州新城东鲁公墓山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永顺县灵溪镇东鲁村 。

2.3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约238米、宽4.5米,人行道路355米、宽3.5米,人行步道2032米、宽2-4米,配套建设道路边坡及绿化等附属工程。计划投资705万元;

2.4 工 期: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合理定价:为6480109.22元。

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查询结果;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小于或等于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9家时,则采取在评标前先抽取9家入围再评审。具体抽取入围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4 项抽取入围方式要求。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元),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保证金子账号。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4月 5 日17时00分(以银行到账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7年 3 月15 日至2017年 3 月21 日17:00时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人的限定

7.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开标会,并在场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5223772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溪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5743336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大道5号投资服务中心大楼A703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974343322

传 真:0743-8512277

邮 箱:HNCX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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