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0
涉及单位:石鼓区收费站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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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20
涉及单位:石鼓区收费站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南岳高速到石鼓区下高速收31元,是衡阳本地的也要收取进城费吗?去的时候只要21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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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岳高速到石鼓区下高速收31元投诉情况回复车主: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关于对南岳高速到石鼓区下高速收31元…..》的投诉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09年7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衡阳市西外环路三个桥梁收费方式改革方案的复函》(湘政办2009118号)精神,我市对东、西外环公路桥梁收费站收费方式实行改革,撤除了东、西外环公路桥梁收费站,由市城区周边的石鼓、珠晖北、珠晖南、雁峰四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合并收取107国道绕城城市路桥通行费。收费实行一票制。收费期限从2009年8月18日起,至2033年4月9日止,到期不再延长收费期限。收费标准为;小车(蓝色牌照车辆)、19座及以下的黑色牌照客车、2吨及以下的黑色牌照货车10元/车.次大车(黄色牌照车辆)、20座及以上的黑色牌照客车、2吨以下的黑色牌照货车20元/车.次。
2011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衡阳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湘政办函2011169号),衡阳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收费终止日期由2033年4月9日调整为2031年9月30日。 2012年12月,南岳高速竣工通车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岳高速公路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湘政办函2012200号)第四条:衡阳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调整合并到石鼓收费站收费,其收费方式、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不变。去南岳时高速公路通行费21元,回衡阳在石鼓收费站收费31元通行费是收取了10元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通行费,合计31元。我们对所有收费车辆一视同仁,望广大车主理解和支持。
衡阳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管理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