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05
涉及单位:长沙市规划局、住建委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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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3-05
涉及单位:长沙市规划局、住建委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近年来城市新开发的居住小区发展较快,物业管理也随着而生,但各种社会不和谐的矛盾在开发商、业主、物管间也不断出现……其中有关新建小区公用配套房的监管问题,是引发大量投诉之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划、住建委、消防、人防等)能否在这一问题给予指导和加强管理。
规划审批部门和住建委能否在小区综合验收后向小区公示告之业主小区公用配套房的规划设计及行政许可项目建设的审批及验收情况……这样有利于批后社会监管的落实,防止一些没有道德血液的开发商将新建小区公用配套房挪作它用或变相出售获取不当利益,损害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引发社会不和谐的纠纷事件发生。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新建小区公用配套房只有规划审批部门、住建委物管办和开发商知情,购房业主都不清楚;出现了很多“审批、验收是过场、落实是虚场”的现象。一个新建小区竣工验收后,公用服务配套房、地下人防设施、消防设施在那里都不清楚,也不利于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的阳光监督。
请指导业主如何参与对这一问题的社会阳光监督过程?
联想控股融科置地开发的韶山中路三万英尺项目,总规模70余亩土地,1000余户,开发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2006年开始建设,2008年竣工综合验收投入使用。能否从这一项目试行在小区公示?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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