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25
涉及单位:绥宁县政府及安监、商务、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多部门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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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流动加油车”重大安全隐患为何能在绥宁县长期生存?
笔者于2016年12月24 日以“绥宁县政府部门糊弄百姓,重大安全隐患仍未消除”为题在红网上举报绥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严重不作为,导致“非法流动加油车”长期在绥宁境内非法销售劣质成品油问题存在,已严重违害公共安全问题;媒体爆光后,非法流动加油车曾一度消声。但由于相关部门视而不见,时隔数月后仍未见有关部门采取任何措施,春节后到现在红岩镇巷子村村民左非等人更加胆大妄为,为逃避打击,将原湘E5D230的报废面的车非法改装成流动加油车,套挂了一台牌号为湘E51290的报废捷达牌照又继续流窜于李西、黄土矿、红岩、唐家坊等乡镇的一些砂场、砖厂及建筑工地销售各劣质成品柴油。
绥宁县红岩镇巷子村村民左非等人多年来从事这种不法行为,一是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已严重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二是严重违害了公共安全,特别是在人口密集场所将储油状态下的储存油罐长期摆放,及将非法改装的流动加油车四处流窜售油,安全隐患极大,成为一个流动的安全隐患源,极易发生燃爆伤亡事故。三是油源杂乱,掺杂使假,缺斤少两,侵害消费者权益。此案己构成非法经营刑事犯罪,严重违害公共安全。
左非等人多年来从事这种不法行为虽然可恨,应当受打击处理,但绥宁县政府及安监、商务、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对当地群众的多次举报一直无结果,一直在踢皮球的不作为行为更为可恨;人们不能理解的特别是在省市部署开展成品油流动车非法经营进行专项整治期间当地群众又多次反映,绥宁县相关部门仍视而不见,严重失职,使这一严重违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至今得不到排除,本人再次呈请绥宁县政府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采取果断措施,要从根本上排除这一不安全隐患。否则本人将会对绥宁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的作为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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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非法流动加油车安全隐患为何能在绥宁长期生存”举报问题的答复
我局于2月27日接到在红网上举报“非法流动加油车重大安全隐患为何能在绥宁县长期生存?”的督办函,对此,我局立刻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被举报人:左非,真实姓名为左春童(别名为左辉),男,31岁,初中文化,家住绥宁县红岩镇巷子村三组,身份证号码:430527198604025115,在红岩镇石家村与其他人合伙开办了采沙场。
调查情况:
2017年3月3日,我局委派工作人员到绥宁县红岩镇巷子村调查。经核实,情况如下, 2015年8月因被举报人左春童的母亲身体不好,他从深圳回来后与他人合伙开办了采沙场,因采沙场铲车和挖掘机有用油需要,特购置了一个5吨的储存油罐,经我们调查并没有发现其非法销售柴油的事实。2016年11月,县有关单位对“非法储油”一事专门进行了专项整治,商务局对左春童储存罐进行了查封扣押,此后左春童再没有私自储油。2017年3月7日中午,我局再次接到电话举报,称一名外号叫“灾狗”的人驾驶一辆牌照“湘E5D230” 改装成运输柴油的二手面车到红岩镇石家村采沙场卸油,我局相关负责人立即联系了商务局、派出所、交警大队等单位共同出击将其查获,现案件正在处理中处理。
非法流动加油车安全隐患这事是和全国普遍存在的难题,需要多部门的通力协作,希望通过这次的严厉打击能得到根本遏制。
绥宁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