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5
涉及单位:新宁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7-02-15
涉及单位:新宁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2016年8月,新宁县教育局曾下发“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文件中可知,截至去年秋季,新宁县未经批准的非法办学幼儿园竟然有28所之多,对此我不禁捏了一把冷汗,突然冒出一连串的疑问和不解?
1、既然是未经批准的,为何还能堂而皇之地存在,明目张胆地招生。原因何在?到底是因为某种纠缠不清的利益关系不愿做为?还是缺乏管理能力,不能作为?或者是腰杆挺不起来,不敢作为?
2、既然是非法的,那就意味着不能纳入正常管理,只能放任自流,那么一旦出事,后果恐怕不堪设想,这个责任谁来负,谁负的起?难道又要县领导擦屁股?
3、从文件中可以看出,新宁教育局的表面文章是做的不错的,但检查结果如何呢,新宁县教育局有必要向社会公开,比如说采取了什么实际措施了吗?关停了几家?没有审批的是否依然在招生?
4、据说新宁县教育局前段时间又批发了一把牌照,不知是为了照顾关系还是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和规定,新审批的幼儿园是否符合《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对学校软硬件的要求,消防设施是否达标。
大家都知道,幼儿园一旦监管失范,安全隐患巨大,新宁县2016年安山学校水塔事故及2017年2月11日死亡死人的火灾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市领导对学校安全的要求声犹在耳,我想教育局长应该不会忘记吧。希望悲剧不要重演。
望新宁县委书记秦立军多多关心一下幼儿园的安全,整顿一下教育部门的官僚作风,彻查不作为后面的真正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作为教育局长,也应该对得起自己的工资,管好一亩三分田。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你对教育的关心,你发布的检查表是我局2016年8月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开展集中整治的安排表。2016年我局首次出台《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对幼儿园进行了集中整治,依法依程序对符合条件的5所幼儿园颁发了办学许可证,对办在6个村小教学点的幼儿班由村小教学点进行管理,取缔了3个幼儿教学班(园),对其它基本符合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责令按办园标准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限期整改,再评估验收。局、中心校每月对幼儿园管理进行抽查,2016年12月教育科技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了专项检查,2017年2月开学,教育科技局对民办幼儿园又进行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幼儿园整改到位。
新宁县教育科技局
2017年2月20日
记者联系了新宁县教育局专门负责舆情的曾主任,他说,投诉已经看到,其实新宁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一直没有放松,同时,也加大了对非法的幼儿园的取缔力度。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在此,感谢投诉人对教育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