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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宁乡县纪委书记反腐有奇招,非法撤销村务监督委会

时间:2017-01-29

涉及单位:宁乡县纪委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宁乡县纪委书记张武反腐有奇招,将南亩田村务监督委员会非法撤销

贪腐者法外逍遥,请求上级追责!对贪腐者依法严惩!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长沙市宁乡县巷子口镇南亩田村的吴凤辉、张稳闾。我们自从被合法高票当选为村务监督委员参加清账这几年遭受到了人生最大委屈,被黑社会化的地方政府和贪腐者诽谤,贪腐者多次上门闹事、围攻、拦路殴打。我们为举报付出了巨大代价,误时三年多,没想到指示在我们地方是空谈。真是镇容主任讲的:“你们前后都是黑的,告不灵的。”县纪委张书记讲:“你们不管告到哪里都是由我们处理。”在2016年12月26日对贪官指使贪腐团伙写的《罢免现任南亩田村务监督委员》的报告上他马上批准。

现阶段已并村要合账,要我们将前段,举报期间贪腐变本加厉不许我们过目的(2014年至2015年、2016年由官山做)村账看一下,本来账内吴凤辉也被迫按王学均的意思开了74800元假厕所工程,可是,还是无止境的贪腐(现在实际上监督委员是行同虚设,甚至合伙分赃),现账内贪腐严重,并还有已退赔10.4223万元贪腐款仍逍遥法外的谭久德和带“病”在职(纪委百般美化)的村干王学均,胆大妄为,已签字同意报销合伙分赃的不实发票几十万要报。我们向各级举报,市里讲,找县里,县讲找镇上,找镇人大王主席汇报,他对我们就是一巴掌。贪官和贪腐团伙及地方政府共同策划,写的报告,由合伙分赃的贪腐代表李某牵头找村民代表签字。1.签字人员大部分并非代表,2.签名本人并不知情是盗用名字:3.两年来贪官用村上资金给个人好处,甚至合伙分赃;4.直接把单位向村上的扶贫款领为己有;5.部分人是通过县、镇领导和贪腐者共同宣传:“村上清账反腐,国家就没有钱来。”受蒙蔽签的字。我们向县委周书记留言上投诉,县纪委张书记马上来到镇上使出了他的反腐奇招,把贪腐团伙写的报告,利用代表非法打勾表决,“就事情重大”马上批准撤销监督委员会,地方政府和贪腐者高兴万分,贪腐成功。我们从2013年6月开始坚持至今误工三年多,花费巨大开支向各级数千次举报,并数十次附有几百人的联名报告及多份证据材料,至今不合法处理贪腐,仍逍遥法外贪腐变本加厉。主持正义的监督组长吴凤辉三年曾两次被撤职,在2014年3月看账两天提出村贪腐严重,马上把他撤职,那次贪官安然无恙;通过村民上访,又高票当选,在2016年11月看账几天提出贪腐严重,在本月26日又被撤销,对贪腐者现未处理一分,助长贪腐者无法无天。法律为我们准备,罪名由县、镇贪官任用。请看看报告为头的、签字的、上报的和批准的,就不提道德与法律一事,良心也被狗吃了?报告有哪条是事实?谁犯错误?贪腐的是谁?分赃的谁?受贿的是谁?犯罪的谁?心里没愧吗?

2014年9月清出150万元,已落实了68.1332万元(包括已领款未减应付款32.489万元在内);2014年至2015年举报期间一年多已做了账的和签了同意支付要记账的,如果政府支持实事求是也是上百万元;地方政府和贪官阻止清账,镇纪委没收我村开出的收入凭单,党委邹书记讲:“给你们看巷子口镇就会垮。”贪腐到底是几百万,还是几千万不可想象?这并非是贪腐者在报告上写的“鸡蛋里挑骨头。2010年12月至2015国家来资四百多万元,还欠债二百万元,还有不许我们过目的收入不知是多少?这钱做了什么事?渠道八年不通水;山塘崩塌未修;粮田大片荒芜;水利款做的什么?不但与水利无关而且还抬高单价、多报、重报的多张条据及多张表格签字同意支付,多个户头领款;书山主要公路都是手挖肩担修成通车多年,可是付出的机械费相当新修;各种手段报假发票。现在贪腐者更加嚣张,因地方政府是黑社会化,其事实如下:

1、镇村领导阻止清账,不许监管村务,支持贪腐者打击报复,非法撤销监督委员会;

2、纪委没收凭单,邹书记讲:“给你们看巷子口镇就会垮。”黑洞多大不可想象!

3、清账时各单位各项拨款及往来数据不提供,就是应该向村民公布的也不许清查;

4、交代不许我们调查、不许出榜、不许漏出贪腐的问题,并多次在会上诽谤、恫吓;

5、交代我们上级拨款要负担30%的回扣(行贿)开支,高额的假开支也不能追查;

6、我们讨要县审计结论不给;“阳光”信处结论花一万元现金才在市纪委印了出来;

7、把我们调查取了证的,纪委用了两年时间通过改头换面甚至请人作伪证,把非法变成了“合法”,等等手段。“阳光”信处是用表格打勾保贪腐;这次又是通过打勾撤销监督委员;这次合账,领导早已告诉了我们,又是走打勾保贪腐的成功之路。贪官通过两年时间用村上资金给个人好处,甚至合伙分赃;通过收买拉拢,蒙蔽等等手段。村民代表应该代表村民利益,主持正义,讲良心道德,要实事求是。

8、对村官从中贪钱导致公路通车烂,损失国家200多万元返工,不追责,国家买单;

9、包庇贪腐,举报无门,被逼上京,非法截访,造成几次高价租车上京的开支;

10、市经管局讲:“没查清账务,没处理好问题不准并村。”现在村合了一年多;

11、政府还讲,张某肯定是死在上访路上,在此声明:张某如有意外,就是县、镇、村领导及贪腐者所为;

12、恫吓、诽谤、打压我们,支持贪腐者多次上门闹事和多次打人。报警后,派出所对凶手进行问话,对被害人恶狠狠训诫,贪腐团伙追到派出所还要继续打人,并扬言,还要把被害人(张)打得变灰。派出所不但没处理,就连派出所开出要被害人去县监定的费用1300元也由本人负担,并且披着手抢的唐警官还逼近要打人。

县纪委工作组来了一个多月,带队调查(马家坳丈量山塘)是王学均,后段的贪腐都是他所为,村负责主管清查也是多次开假发票的,这样是真正查账吗?为什么要撤销我们才查账,我们复印了证据,你们问过吗?加之,工作组也不熟情况,又是纪委派的。我们复印证据后,向市、县、镇请求支持,只得到了人大王主席桌上一巴掌。前段数千次举报也未合法处理,就是认定了一部分未到人的,也挂在支持清账的陈某身上。

不管怎样诽谤,我们是高票当选,受村民重托,没有错误,我们是遵照指示,凭着良心,是因县、镇黑暗不合法处理贪官,导致付出巨大,现在对我们2014年的清账工资和三年付出的费用县纪委交代一分不给。我们上访也有四大成绩:第一、合法选举了村民代表和组长,但是,大部分都被贪官利用村上资金收买了,村官违法的、贪腐的都能打勾表决;第二、合法选出了真正监督村务的监督委员,但是,今天也撤销了;第三、已落实到人的退了赃,但是带“病”在职贪官变本加厉;第四、“豆腐渣”公路返好了工。村民种烟,烟草公司出资给村两条主要公路水泥硬化,由于村官从中贪钱,不许村民监管质量,导致通车烂。在村、镇的阻拦下,张不顾个人安危用了两年时间,用尽各种办法,付出了巨大代价(村上一分不承担),向上级争来200多万元的路面返好了工。但是,公示牌上公布路面返工是贪官的政绩,对有功的张某进行批评、诽谤、恫吓。

现在宁乡纪委是:不管贪多少只要保“稳定”,有人反腐就马上采取手段。现在国家向农村投入和上级扶贫款,宁乡县纪委交代30%的回扣;镇上也截留部分;家属也要意思;贪腐团伙也要分赃;收买强势党员、组长、代表也要开支;亲信朋友也要周是;甚至直接领走;做工程还要是老团伙,不然开支更大;听话的监督委员也不能吃亏;贪官本人贪得更是胆大妄为。如果把南亩田村打勾的成功经验介绍给全国,贪官肯定马上会作为决策。上级领导想想,网民想想,长此下去后果会不堪设想!

为此,特上级报告!请求对县纪委书记张武不作为进行追责!对地方政府黑社会化查处!对贪腐者严惩不贷!对打击报复的贪腐者绳之以法!保护正义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的合法权力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杜绝贪腐滋生!

报告人:吴凤辉、张稳闾.2017年1月23日

电话1887428****;138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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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乡县纪委 2017-02-06 09:10:50

    中共宁乡县纪委关于网络散布南亩田村相关问题不实言论的声明

    2014年7月以来,宁乡县巷子口镇原南亩田村(现合并为官山村)村民张稳闾、吴凤辉等人(以下简称发帖人)向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信访部门反复举报村级财务混乱等问题。在县、镇两级纪委多次调查作出结论进行处理的情况下,发帖人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为由,假借村务监督委员会名义(张稳闾、吴凤辉等5人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一直掌握在张稳闾、吴凤辉手中)继续多头上访,并在天涯社区、红网等多家网站反复发举报帖,博取不明真相人员的心理认同,其帖文歪曲真相,严重失实,多篇帖文涉嫌对县纪委书记张武等人的造谣诽谤。对此,宁乡县纪委严正声明如下:

    一、发贴人所举报的南亩田村相关财务、村务问题已由宁乡县纪委和巷子口镇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2014年7月下旬,南亩田村村民张稳闾、吴凤辉等人以村务监督委员会名义向巷子口镇党委反映南亩田村村级财务、村务问题。巷子口镇党委随即安排镇纪委进行调查,并提请宁乡县审计局对该村财务进行审计。由于所调查问题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村级资料缺失,而镇纪委力量薄弱,故调查处理工作推进艰难。根据巷子口镇纪委的申请,2015年4月,县纪委在全县开展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监督检查中,将南亩田村列为全县35个重点村之一,抽调专门人员对近年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有限的资料基础上,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将问题基本查清。2015年11月,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巷子口镇纪委根据调查结论,追回了部分违纪资金,并启动程序对4名现任村干部及原村党总支书记共5人给予相应党纪处理,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1人。村党总支书记被免职,村主任被责令辞职,同时对其他历史性遗留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发帖人认为镇纪委处理不到位继续到各级上访,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2016年3月,县纪委明确第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县审计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原调查情况进行复查并开展补充调查。2016年5月19日,县纪委、镇党委组织召开南亩田村阳光信访答复会,村党小组长、组长、村民代表、支村两委干部及举报人参会,通过现场答复和满意度测评,31名参会人员中90%以上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之后,根据此次公开答复意见,县纪委、县公安局、镇党委等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措施落实调查结论,到南亩田村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继续退赔相关集体资金。

    二、发贴人已被依规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身份

    在县纪委和巷子口镇纪委作出处理意见并召开阳光信访答复会后,发贴人继续不停地制造舆情给乡镇施加压力,不断越级上访且提出补偿上访费用等新的诉求,并通过网络发表市、县、镇有关领导包庇纵容违纪村干部的不实言论。由于张稳闾、吴凤辉身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却长期不顾事实缠访闹访、不正确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以上访为要挟谋求个人不正当利益,使得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同时给南亩田村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2016年11月17日,南亩田村43名村民代表、6名普通村民联名向村委会提出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2016年12月26日,南亩田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应到62人,实到50人),安排合村并帐及财务清理相关工作。会上,村民代表形成了申请县级派出工作组进一步进行财务清理的一致意见,并以投票方式对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事项进行了表决,其中40人赞成、9人反对、1人弃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1〕31号)精神,当天的村民代表会议依规罢免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5名成员。

    三、县纪委将进一步做好处理的后续工作

    鉴于原来处理的资金追偿责任有待进一步分清,追偿有待进一步到位,目前,县纪委结合全县合村并账暨村级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再次组织专门人员对南亩田村财务进行重点清理,同时组织公安机关协助该村继续追缴相关资金、依法处置责任人员。目前,部分资金已追偿到位。 发帖人所反映南亩田村相关问题的处理严重失实,宁乡县纪委对发帖人涉嫌造谣诽谤问题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欢迎媒体和社会监督。

    特此声明。

    中共宁乡县纪委

    2017年2月4日

    宁乡县纪委 2017-02-06 09:10:48

    中共宁乡县纪委关于网络散布南亩田村相关问题不实言论的声明

    2014年7月以来,宁乡县巷子口镇原南亩田村(现合并为官山村)村民张稳闾、吴凤辉等人(以下简称发帖人)向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信访部门反复举报村级财务混乱等问题。在县、镇两级纪委多次调查作出结论进行处理的情况下,发帖人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为由,假借村务监督委员会名义(张稳闾、吴凤辉等5人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一直掌握在张稳闾、吴凤辉手中)继续多头上访,并在天涯社区、红网等多家网站反复发举报帖,博取不明真相人员的心理认同,其帖文歪曲真相,严重失实,多篇帖文涉嫌对县纪委书记张武等人的造谣诽谤。对此,宁乡县纪委严正声明如下:

    一、发贴人所举报的南亩田村相关财务、村务问题已由宁乡县纪委和巷子口镇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2014年7月下旬,南亩田村村民张稳闾、吴凤辉等人以村务监督委员会名义向巷子口镇党委反映南亩田村村级财务、村务问题。巷子口镇党委随即安排镇纪委进行调查,并提请宁乡县审计局对该村财务进行审计。由于所调查问题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村级资料缺失,而镇纪委力量薄弱,故调查处理工作推进艰难。根据巷子口镇纪委的申请,2015年4月,县纪委在全县开展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监督检查中,将南亩田村列为全县35个重点村之一,抽调专门人员对近年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有限的资料基础上,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将问题基本查清。2015年11月,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巷子口镇纪委根据调查结论,追回了部分违纪资金,并启动程序对4名现任村干部及原村党总支书记共5人给予相应党纪处理,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1人。村党总支书记被免职,村主任被责令辞职,同时对其他历史性遗留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发帖人认为镇纪委处理不到位继续到各级上访,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2016年3月,县纪委明确第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县审计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原调查情况进行复查并开展补充调查。2016年5月19日,县纪委、镇党委组织召开南亩田村阳光信访答复会,村党小组长、组长、村民代表、支村两委干部及举报人参会,通过现场答复和满意度测评,31名参会人员中90%以上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之后,根据此次公开答复意见,县纪委、县公安局、镇党委等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措施落实调查结论,到南亩田村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继续退赔相关集体资金。

    二、发贴人已被依规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身份

    在县纪委和巷子口镇纪委作出处理意见并召开阳光信访答复会后,发贴人继续不停地制造舆情给乡镇施加压力,不断越级上访且提出补偿上访费用等新的诉求,并通过网络发表市、县、镇有关领导包庇纵容违纪村干部的不实言论。由于张稳闾、吴凤辉身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却长期不顾事实缠访闹访、不正确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以上访为要挟谋求个人不正当利益,使得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同时给南亩田村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2016年11月17日,南亩田村43名村民代表、6名普通村民联名向村委会提出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2016年12月26日,南亩田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应到62人,实到50人),安排合村并帐及财务清理相关工作。会上,村民代表形成了申请县级派出工作组进一步进行财务清理的一致意见,并以投票方式对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事项进行了表决,其中40人赞成、9人反对、1人弃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1〕31号)精神,当天的村民代表会议依规罢免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5名成员。

    三、县纪委将进一步做好处理的后续工作

    鉴于原来处理的资金追偿责任有待进一步分清,追偿有待进一步到位,目前,县纪委结合全县合村并账暨村级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再次组织专门人员对南亩田村财务进行重点清理,同时组织公安机关协助该村继续追缴相关资金、依法处置责任人员。目前,部分资金已追偿到位。 发帖人所反映南亩田村相关问题的处理严重失实,宁乡县纪委对发帖人涉嫌造谣诽谤问题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欢迎媒体和社会监督。

    特此声明。

    中共宁乡县纪委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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