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郴州市桂阳县交警隐蔽流动测速 不放警告标牌

时间:2017-01-19

涉及单位:个人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2017.1.17,16:25分驾车在郴州市桂阳县往流峰(省道323)路段被拍超速,此路段没固定测速标,交警也没放临时测速警告标,执行警车则隐藏在路边深树纵里。敬请相关部门对此次交警做违规测速做处理和撤回此次测速的违规车辆违规信息。谢谢!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桂阳县交警大队 2017-02-22 14:44:01

      该网友:

      您好!2017年1月19日您在“华声在线”关于“郴州市桂阳县交警隐蔽流测速,不放警告标牌”的投诉件桂阳大队已收到,我大队对情况反映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

      按照公安部“公交管(2013)455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规定: “使用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500米以外应当有明显的限速标志;

      (二)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以外应当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上述交通标志至测速点之间有交叉路口的,应当在交叉路口增设相应交通标志”。

      现该测速点交通标志设置情况如下:

      1.位于S323线12KM400M处,即S323线“郴新酒店”门口;

      2.在S323线10KM350M处东往西方向设置了“全路段限速60KM”标志;

      3.在S323线12KM950M处西往东方向设置了“全路段限速60KM”标志;

      4.在S323线11KM800M处东往西方向设置了“前方测速”标志;

      5.在S323线12KM800M处西往东方向设置了“前方测速”标志。

      上述测速点均按照规范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 警示标志至测速点之间没有交叉路口。

      (三)投诉人反映“把测速仪隐藏在路边深树纵里”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应当放置于路侧明显位置,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不得无故遮挡或者掩盖”。我大队进行流动测速执法时,均将测速仪架设在道路边沿来车方向的路肩上,既不影响交通、又便于驾驶人辩识,不存在把测速仪隐藏在路边深树纵里的情况。 综上所述,该网友投诉情况没有事实依据,。

      三、回访情况:桂阳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件后,欲与该网友进行沟通,由于该网友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故无法回访沟通。

      桂阳县警察大队

      2017年2月21日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