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6
涉及单位:湖南泓龙置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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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1-16
涉及单位:湖南泓龙置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尊敬的主任您好:
我是开福区陡岭路41号楼盘-景致雅苑的业主,此次来信的主要是为了反映我们楼盘的如下事情:
1、未达到收房标准并且强行性的要求业主收房:律师明确指明《竣工验收表》是法律法规明令要求提供的收房标准之一,在开发商没有给我们任何一位业主提供此表的情况下,我们有权拒收。并且发商亲口承认开发商没有在质监局备案;
2、未履行购房合同上的义务:小区的基本设施都没有完全建好,包括小区内的路灯、健身器材等;
3、 违背合同,合同上明确指出:(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有权对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并且不以缴纳相关税金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开发商实际收房时,要求每位业主缴纳半年的物业费才能拿钥匙收房;
4、我们的楼盘名字到底是什么?开发商在《钟山说事》的记者媒体的介入中,提供给我们看了楼盘的竣工验收表的复印件,但是楼盘的名字是金鼎苑,而开放商跟我们签的合同名字为景致雅苑,我们电话咨询过景致雅苑没有备案,且开发商亲口承认还没有备案。
目前媒体已经介入并且在2017/01/15日《钟山说事》播出此新闻,但是目前开发商依然公然违背法律法规,强词夺理说他们已经具备收房条件。至此我们业主作为弱势群体,只能借助政府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请政府帮助我们,尽快调查。此致!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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