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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公安交警钓鱼执法

时间:2017-01-13

涉及单位:个人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临湘城区道路两侧都划有停车位,元月2日,我把车停在商业局门前停车位内,结果交警部门说我违反了禁令标志,罚款100元,扣3分。既然有禁令标志,可为什么还设停车位,这难道不是交警部门钓鱼执法吗,而且,实行道路两侧不准停车是在元月7日实行的,我的车是在元月2日停的,当时是一个明显的停车位。我还拨打了12345服务热线,可两天了,交警部门没有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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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01-16 14:54:33

      关于网帖“临湘市公安交警钓鱼执法”投诉件的回复

      网帖“临湘市公安交警钓鱼执法”称:临湘城区道路两侧都划有停车位,元月2日,投诉人把车停在商业局门前停车位内,结果交警部门说其违反了禁令标志,罚款100元,扣3分。并称交警部门是钓鱼执法。

      收到网帖后,我大队开展了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2015年建设的平安城市(二期工程),于2016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其中设置了长安西路(十安街路口至市政府门前)全线禁止停车,而且已通过多种方式(电视台、临湘交警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张贴广告单)向社会予以公告,现原停车位内已施划黄格线,已取消停车泊位。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

      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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