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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东安瓷业有限公司的下岗工人

时间:2017-01-13

涉及单位:东安县政府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我们是湖南省东安县瓷业(老厂,新厂)总公司职工,我公司为县属国有企业。1995年县政府以污染环境为由将处于县城中心的老厂强行以830万元超低价转让给有背景无实力的下海经商官员,导致搬迁重建胎死腹中,职工长期失业。2014年~2016年又将新厂分两次共4100多万元转让,所有资金上缴县财政,以上转让行为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上千万设备库存货款不知所终。从此近千工人工作生活无着落,职工未获任何补偿,也未优先缴纳养老保险。经多次冒死群访后,县政府下文承诺:瓷业总公司历年拖欠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承担,利息滞纳金全免,职工安置,“三险一金"由政府解决。但县政府未全面履诺。我们自1996年至2009年已按人社局通知足额缴纳了保费个人部分,并利息滞纳金。人社局至今仍未建档入帐,我们的个人保费三百多万元一直在帐外运作,挪作它用,黑幕重重,影响到我们后续不能缴费!导致2014年10月~2015年12月社保断档!县政府为争取享受湘政办发(2013)60号规定可挂帐80℅的政策红利,于2014年9月隐瞒我们,未经任何程序将我们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并无视我们已缴清个人部分(高于当年基数的60%)的事实,将我们的缴费基数全部更改为当年基数的60℅,违背了2013年9月17日东安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由经信委,人社局联合拟定的《关于县瓷业总公司职工要求解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汇报》的建议:瓷业总公司职工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应从1996年起到退休时止,每年按当年的基数逐年缴纳,县社保站应准予办理缴纳手续并出具收费收据或记入本人电脑信息库;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负责支付。这种作法欺上瞒下,影响退休待遇!后因迫于压力县政府于2016年9月19日出台《东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4号],纪要既严重违规,又违背职工意愿,遗患无穷!政府政策不能朝令夕改,只能越改越好,不能越改越差!纪要第二项第2条说:为不影响职工的实际利益,两者引起的退休金差额部分由县财政安排补足,另行打卡发放。这真是“东安社保真奇葩,工人退休两张卡”!更为搞笑的是:人社局称我们原先缴交的个人保费几百万元可以退给我们,或者抵交以后的个人部分。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连一点基本的契约精神都没有,何来依法办事!且两年多来,政府拒绝协商安置方案和补偿办法。我们知情后多次呈文提请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承诺,停止侵权,纠正社保缴费多重标准,关系户退休待遇违规等错误作法。但政府部门一再搪塞推诿,置之不理,并予恐吓!养老保险是我们的救命稻草,经济补偿当属正当关切,都是我们的核心利益,岂容肆意践踏!这种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赤裸裸的侵权行为得不到纠正,我们上访至省市县也只得到一纸回复。

请求有关部门切查这种怪象背后的黑幕,解决好我们如下正当诉求:一,县政府应为我们自1996年起每年按当年的基数逐年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费至退休时止。勒令县人社局纠正将我们个人部分保费三百多万元不入帐而帐外运作的野蛮违法行径,将我们历年所交保费逐年充实当年个人帐户。二,基于我公司全部资产已被政府转让,资金归县财政掌控,且县政府未经任何程序已将我们身份改变,我们强烈要求县政府迅速与我们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协商职工安置方案和经济补偿办法。

我们期待《投诉直通车》介入调查,还我下岗工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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