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针对衡南县人民政府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信

时间:2016-12-06

涉及单位:衡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我于2015年9月,通过信函、网络平台向衡南县党政负责人反映衡南县政府治理“两违”建设项目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我于2016年10月21日,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向衡阳市党政负责人及纪委监察部门实名举报了衡南县政府治理“两违”建设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至今,举报材料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为了更好地打击政府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有关部门认真正确履行监察的职责,现向媒体公布我的举报材料。我希望有关部门回复我几个问题,1、衡南县政府治理“两违”建设项目制定的文件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公开?2、文件的有关实体内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3、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谁?

针对衡南县人民政府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信

姓 名:刘 * 联系号码:*******5671

身份证号码:430422198009115477

近年来,在衡南县城乡建设领域诡异的事件层出不穷,妖风邪气盛行。当“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老百姓究竟是“守法”还是“ 违法”? 衡南县人民政府施行的究竟是“法治”还是“权力之治”,我有很多的疑惑。为捍卫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决定,对衡南县人民政府违法行为进行实名举报。

衡南县人民政府整治“两违项目”,我所熟知的是,2013年春节后开始草拟关于整治“两违项目”的有关文件,并在2013年下半年秋冬季交替时开始实施的。其实,在2013年年前,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也在个别乡镇对“两违项目”进行摸底。对于整治“两违项目”, 衡南县人民政府的所作所为,我自始自终坚定地认为是违法违纪的。

衡南县人民政府制定整治“两违项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程序是否合法?政府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遵守哪些法定程序,老百姓并不一定都知道。国家法律必须公布,才具有法律效力,然后才能实施。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也必须公布。衡南县人民政府制定并执行的整治“两违项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没有依法公布?有关责任主体心里是清楚的。这样重要的规范法律性文件,应当要让老百姓轻而易举地随时查的到,并能看到当中的全部内容,而不是让内部一小部分人知道。政府的所有行为都应当依法公开,不能依法公开,那就是秘密行为,是违法的。政府门户网站是一个很好的公布法律性文件和政府信息的媒介,我曾多次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找有关整治“两违项目”的文件,至今还没查到。据我所知,衡南县人民政府针对“两违项目”陆续出台多份文件,为什么会查不到呢?衡南县人民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假如没公布,只是涉嫌程序违法。只怕是狗肉上不了正席,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非法文件。

衡南县人民政府制定整治“两违项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实体性内容是否合法?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对土地容积率和土地出让金的控制非常严格,未经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变更容积率,不得减免土地出让金。超容积率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衡南县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行为”先是免于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又是给予补缴土地出让金各种折扣优惠。依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和地方人大制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衡南县人民政府作出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什么政策或者哪一部法律?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理,同样存在与法律相抵触的减免罚款金额的行为。违法建设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地非常详细。衡南县人民政府对“违法者” 为何如此温情脉脉,实在令人费解。

关于衡南县人民政府整治“两违项目”究竟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法律,是党领导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政府应当模范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信仰法律。政府不自觉守法,要谁守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最基本体现。一级政府既不执行人民的意志,又不贯彻党的政策。这个政府要执行谁的意志?这个政府要贯彻哪个组织的政策?这是政治立场问题,衡南县政府犯了一个严重的原则性错误。一级政府如此公然地违法,这个政府还是人民的政府?党领导人民,集中全国各行业的精英,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制定的法律,就不能够适用于衡南县?难道衡南县那一小撮的人就比党中央、国务院更高明?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偏要自搞一套。一些人,为了私利,食髓知味,挖空心思,炮制什么狗屁规定,什么遗留问题。其实质就是那一帮人为搞钱耍的把戏。这是地方一级政府通过制定立法性规则的大规模腐败行为。其表面不牵涉个人的腐败问题,佷有隐蔽性,其实制定的规则就是为参与其中的相关利益者量身定做的,是各方面参与者利益博弈的结果。他们有违法的,有徇私枉法的,有玩忽职守的,他们的共同目的就是通过钱权交易损公肥私。衡南县政府的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原则和要求,与中央提出的“依法行政”背道而驰。

衡南县政府在整治“两违项目”过程中,究竟干了什么?衡南县政府为整治“两违项目”,陆续出台了几部有关的文件,在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及办事人员是否都能执行到位?行政执法应当公平、公正。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同情形、相同性质、相同后果的违法行为,处理的结果却千差万别。他们办事即不依法,又不按政府文件执行,就是搞以权力为主导,按口传心授的办法处理事情。能被纳入“两违项目”处理的项目,是要符合政府文件规定条件的,这么多的项目都符合条件?整治“两违项目”截止时间是2014年12月31日,实际截止时间是2015年9月以后,延长办理时间,政府通过哪些法定程序,当中就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形?关于“两违项目”是如何被纳入和办理时间问题,我只能作“抛砖引玉”的提示,但决不是胡说八道。衡南县政府整治“两违项目”取得了什么成绩?衡南县政府通过整治“两违项目”,搞到大笔的人民币;一些人(腐败分子)趁机“翻了身”,发了财;违法者得好处,大家满心欢喜,一片和谐。衡南县政府整治“两违项目”,不但没有遏制违法行为,反而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政府这样的行为不纠正,有关责任人不处理,像这样大规模 “放水养鱼”的肮脏勾当还会重现。

衡南县政府整治“两违项目”的行为,究竟造成了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衡南县政府通过整治“两违项目”是搞了一大笔钱,但是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罚款的行为是与政策、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其结果是:造成了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腐败了一大批的公务人员;违法行为没有依法处理,反而给予政策奖励;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成了违法份子的保护伞,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为某些腐败份子进行钱权交易的工具;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在城乡建设领域,衡南县成了法治的盲区,违法份子、腐败份子是疯狂地盛行。衡南县政府经过整治“两违项目”的行为,引诱了一大批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入了违法份子、腐败份子的队伍。违法份子和腐败份子成为衡南县城乡建设领域的主导势力。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