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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衡阳分公司欺骗老年人购买保险

时间:2016-11-25

涉及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衡阳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本人今年64岁,系退休工人。2015年底,我接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衡阳分公司客户部的电话,说我是衡阳人寿保险公司的老客户,现在人寿保险公司近期新推出一期保险项目,请到人寿公司咨询一下,我当时就回绝了。没过几天,衡阳人寿保险公司推销员朱雅芳等两人给我打电话要求到家里回访。两人到我家后,极力向我推销一款人寿保险项目,说什么跟银行存款一样、存取自由、比银行利息还高,从来就没说只要购买这一款保险就“终生不能取”这一关键词。因此,我就相信他们的谎言,以为把钱存在保险公司,要比银行的利息要高,而且可以随时存随时取。当朱雅芳等两人带着保险合同来我家里,要求我在合同上签字时,我反复强调:自己没读过书,很多字不认识,只相信你们讲的话。朱雅芳等两人当时就说:“请你放心,我不会骗老年人的。”我就这样受她们蒙骗在保险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将2.6万元存入衡阳人寿保险公司账户上。

到了2016年9月,我由于“脑梗”感觉不舒服需要到医院住院,就到衡阳人寿保险公司想把这笔钱取出来看病,谁知被衡阳人寿保险公司告知,我存入的2.6万元现金已经购买了保险,是终生不能取的,并每年要向保险公司交纳2.6万元,还要交满10年。我当时感到受骗,多次找到经理邹宁和推销员朱雅芳,可是他们给我的回复是:只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如果退保的话,也只能返还不到1万的现金,并还说为了降低我的损失,建议我继续购买今年新推出来的一款保险,保单为3万元。

现在我连看病住院的钱都没有,哪还有钱继续购买保险,如果不是朱雅芳说把钱存在保险公司,和跟银行存款一样、存取自由的话,我怎么会受他们蒙骗把钱存入保险公司。在此,我强烈要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衡阳分公司返还我存入2.6万元的本金,这是我用来救命的钱,希望媒体将这起欺骗老年人购买保险恶劣行为进行曝光,并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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