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证何时才能注册?

时间:2016-11-21

涉及单位:江永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我们是江永县民办学校的老师,今年公办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已经注册成功,而我们民办学校的老师却不能,理由是没有继续教育,我们同样在为江永县的教育作贡献,你们教育部门也没有给我们学习的机会,难道我们的教师资格证注册就没有希望吗?希望江永县教育局为我们想办法。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江永县教育局 2016-11-30 17:29:44

    关于“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证何时才能注册?”网帖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在投诉直通车栏目反映“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证何时才能注册?”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能[2016]398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老师,以及受聘于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期为一年以上的教师,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的条件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考核合格; 2、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与任教学段相应或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人员; 4、首次注册要求前五年内(2011-2015年)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240分,入职时间不足五年的按每年不低于48学分累计; 5、首次注册要求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初次聘用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2016年10月10日,我局组织各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和人事专干召开了江永县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会议,对注册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要求,民办学校的教师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通过网络进行申报。同时,要求各学校向辖区内的民办学校传达省、市关于教师资格注册的有关精神。 在今年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过程中,我县民办学校的教师均因继续教育学分不足未达到相应要求。按省、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规定,我局对民办学校已经申报教师资格注册的教师初审意见定为暂缓注册或不予受理。初审意见为暂缓注册的教师待满足注册条件后,可以在每年9月份重新申请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然有效。不属于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不参加定期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然有效。 感谢您对江永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永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24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