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06
涉及单位:邵阳市卫计委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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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9月份分别在市长信箱和省长信箱投诉洞口县卫计委超期答复信息公开、又兰镇卫生院超范围行医。
我也简单说下两个案件的情况。
这是我7月份在红网发的一个帖子,事实和原由基本都在这个帖子里。
http://bbs.rednet.cn/thread-45834226-1-1.html
当时一直被这个事实所愤怒,一直没有注意到卫计委信息公开中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范围并没有开设产科这一诊疗科目!!!所以我就这个材料于9月份向洞口县卫计委投诉医院超范围行医,要求卫计委调查并处罚。对于这种现象我除了震惊就是不可思议,但是看到我孩子现在的病情和现状,我也就明了了。。一个医院并没有开设产科,并且剖腹产手术组医生竟然还有一名护士!!!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种情况是如何做想,把产妇和新生儿为小白鼠,视生命于儿戏啊!!卫监所的调查报告还说,当时手术的时候我的家属还在手术室帮忙,我不禁又想问,我的亲人是在里面帮你们递手术刀还是直接在做开刀手术呢?
投诉洞口县卫计委超期答复信息公开,这个是我在3月份的时候,为了得到医院医生护士的执业注册信息,只有向洞口县卫计委申请公开,这个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但是卫计委一直拖着不给,我本人去卫计委也不给我。我只好上诉至洞口县人民法院,卫计委才于6月15日在法院的监督下给我出具了我所需要的信息,整个过程离我申请到得到一直用了3个月的时间!! 本来向相关行政单位申请信息公开是最基本的流程,也是我们老百姓取得信息的直接获取途径。可是卫计委根本就把老百姓的基本权利放在眼里,一味的拖时间不办理,延时办理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常用处理态度,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法院才把权利坏给我们??本来信息公开老百姓是不用花钱的,但是我上诉,两个行政案件,总共100元,卫计委把材料交到法院,我做出撤诉,法院只收取50元。时间就更加不用说了,法定信息公开的时间是15个工作日,最多延时至30个工作日一定要给申请人。卫计委在整个过程中花了3个月时间!! 现在卫计委通过邵阳市市长信箱答复了我的各项投诉,不看到这个投诉我还没事,可是我一看到这个投诉,我简直可以说是苦笑不得,当然也是愤怒无比,但是却又是投诉无门,无可奈何!!!
(这是洞口县卫计委通过邵阳市人民政府网的市长信息给我的答复)
上诉所说我用于投诉医院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是经过我伪造而来的,这是他们回复的一段:我局调查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单位——毓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和废证处理部门——我局医政股,均称没有为谁复印过毓兰镇中心卫生院2006年至2009年时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2006年至2009年时毓兰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已被原卫生局收回并处置。2016年原县卫生局撤销与原计生局合并成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地设原县卫计局,2016年4月县卫生局原班人马全部搬迁至新址,搬迁当中,一些过期资料基本被销毁,所以2006年至2009年毓兰镇中心卫生院的执业许可证应被销毁,无法找到,我局不可能在2016年5月27日为谁提供2006年至2009年毓兰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而且,我局行政公章用印人没有盖过此复印件属实的公章,同时,“复印属实”四字不能与我局任何人的笔迹对得上号。
看到这段我当时就懵了,我就不明白了,这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我通过行政诉讼,然后由法院监督,卫计委才作为信息公开答复自己提供给法院,再由法院判决裁定后转交给我的,并且法院给我的这个复印件也是作为证据盖了洞口县人民法院的公章复印属实的。那么我不禁想问问你们,既然你们说此证不是你们局出示的,证上盖的洞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公章和复印属实都不是出于你们卫计委,那么请问,这些材料难道是你们花钱雇的律师造的吗?或者往开了猜:这难不成是行政庭的庭长或者是办案人员造的吧???
然后再看这一段:邓晖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是伪造的,是通过照相技术和遮挡复印,将多件文本拼接、遮挡制造了复印件。
综上所述,邓晖的举报不成立。同时,我局保留对邓晖伪造国家公文向有关机关举报的态度(必要时,请予提供邓晖的复印件原件或你委直接向有关机关反映,要求协查)。
看到这里,真的又让我哭笑不得了,好一个伪造国家公文,这算是你们自己为你们自己定的犯罪科目吧?去吧,欢迎你去向有关机关举报,哦,对了,有关机关是派出所公安局吧?我还真的又点怕,隆回事件沸沸扬扬,我真怕给我扣上个伪造国家公文罪啊。。。10月28日,我去了趟城关派出所,我去报案了,我报洞口县卫计委伪造国家文件,奈何派出所他不立案呀,接案民警看到你们的材料也对你们竖起大拇指啊,这个栽赃捏造事实办的漂亮!!!我磨了很久,最后所长看我坚持,发了我脾气甩脸走了。丢下一句话,你报案,我不接不立案,但是卫计委报案说你伪造,那我们一定会最立案调查你。。
出了派出所,别人告诉我这种情况让我去检察院。我带着材料就想去了,我走到半道,又回头了,我猜的到如果我去,这个事情的结果是什么,讲句真心话,和这些行政单位接触,我真的死心了,也可以说是寒心了,投诉无门,举报不立,调查无果!!!
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也只想在网络上公开你们丑恶的嘴脸,我也会将这个事情追究到底,我会向各大执法单位,上级市、省国家单位,媒体投递资料,倒是看看现在还有哪个部门或者单位能够约束你们??我本意只想通过你们调查得到公平公正的事实经过,可是你们一味的包庇纵然,做的太绝!!!
讽刺啊,极大的讽刺,行政机关自己伪造还反过头捏造事实。。。。。
这是我的投诉材料,上面清清楚楚盖了法院的行政公章,行政庭匡庭长亲笔所写复印属实,加盖公章。
试问上述材料如何系我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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