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8
涉及单位:张家界交警官黎坪中队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张家界“碰瓷”横行、匪气弥漫,还是国家五A旅游胜地吗?
国庆长假许多家庭终得小聚,家人亲友择一地自驾游,所谓的国家级五A景区张家界自然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今年本人及亲属的国庆节张家界之旅,着实让人感觉后怕不已,追悔莫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本人及亲属大人小孩共17人,10月2日上午分乘三辆小车从怀化沅陵出发到张家界天门山景区游览。下午6点左右下山,在天门路的“大锅灶”吃完晚餐后,原计划开车去常德。前后三台车,车牌分别是湘N4CM78,粤SS5L87, 粤B9566C。沿天门路往西南行驶,开过天门路与官黎路交叉路口,至“民悦家园”小区门口(允许掉头)左拐弯掉头,首先是我驾驶的湘N4CM78打转向灯掉过头,紧接着是我大儿张顺粤SS5L87打转向灯掉头,我小儿张利驾第三辆车(粤B9566C)紧随其后。就在第二辆车(粤SS5L87)掉头到中线时,一辆摩托车(无牌无证)慢速撞在小车左前轮上,摩托车主(田双财)左脚蹬地稳住。我们下车检查车况,发现左前轮及挡板受损。为防堵车各自把车开到公路两侧,因我们车受损,摩托车主本人毫无受伤,摩托车主当时准备逃跑,开始理论并报警。接下来就出现了令人惊愕的一幕幕。
1.张家界的人
车停路边之后摩托车主骑在车上打电话,随之周边人群不断聚拢,看到我们车是外地牌照,先是语言威胁我们,然后把摩托车主叫到一边,之后摩托车主坐在地上装受伤,准备实施讹诈。
大约二十分钟后交警赶到,聚在周边的当地人纷纷作伪证说车子没打转向灯,又说出事车是本人妹郎驾驶,而其实本人妹郎坐在后面的车上,这些都可以调监控查证。周边的人还告交警说我们超载(也绝对没有),又说摩托车主肚子痛得马上送医院,说得似乎我们全错了,分明就是刮地皮风,干扰警官断案。
2.张家界的警
交警到边后,本应勘察现场,查看双方证照,但这位交警(袁伟)只查看并扣留了我方的证照,而摩托车主根本什么证照都没有,当我们追问他的证照时,这位交警蛮横地回答:“这个你们不用管!”我就纳闷无照之人开无照之车,发生事故受害方怎么能不管呢?
在当地人七嘴八舌作伪证时,我们提出查监控查证,交警袁伟又讳莫如深的说:“那得十个工作日之后。”十个工作日后这是程序,我们知道,但此时此地这样的回答,不知是要外地人看着办?还是其他什么意思?
作为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勘察事故后本应协调处理,但这位办案交警在当地人的要求下,既不调查事故原委,又不和双方协调,只是催促我们把摩托车主送医院,然后扣车,叫第二天8:30去官黎坪中队处理。旁边几位协警自始至终做壁上观。
第二天中午8:30我们准时到官黎坪中队等候处理,值班交警,即事故现场交警袁伟,说是先去巡逻,等到10点多钟,才做处理。处理过程中摩托车主说我当时叫你们走你们不走,我现在就是要敲诈你们,你们不赔钱我就去医院住院。(我们存有现场交谈的录音和视频)交警袁伟也在现场听到,完全包庇摩托车主。摩托车主明明全身ct检查加事实没有受伤,为什么还要我们除检查费700多元外赔摩托车主2000元,外加违章罚款和摩托车拖车费用?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规处理?还是如张家界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大厅一位女干警所说的摩托撞小车,一律是小车赔钱?是“碰瓷”在张家界习以为常还是“葫芦僧判葫芦案”?
3.无独有偶
在官黎坪中队处理事故时,还遇到一位北京来的刘先生,,他的事故与我如出一辙,但遭遇更惨,他一家子9月29从北京到的张家界,也是在左转弯时遭遇摩托撞车,所谓的伤者在医院躺了四五天,花钱上万,刘先生还差点遭到当地人的群殴,最终除医药费外再赔钱5000元了事。说到各自遭遇万般无奈,唯有感叹:“下次打死我也不来这鬼地方了!”
时下旅游的看点除了自然景观,人们更看重的是人文景观,作为国家五星级旅游胜地,国内最早的旅游城市之一的张家界,独得大自然厚爱,拥有一片奇山异水,引来了海内外无数“外地人”来观光旅行,按理说这些“外地人”应该是客,但如果把这些外地人简单当做“过路客”,能宰就宰,能讹就讹,不知道这片奇山异水还会有什么魅力?真如当地人所说“我们这就是土匪窝”,估计只有哪个冒险者敢来一试了。
当然我相信大多数张家界人是淳朴、热情、文明、好客的,大多数张家界交警是伸张正义、秉公执法的,但愿不要让这些乱象脏了张家界的脸。
敬请上级领导处理官黎坪中队袁伟交警的执法不公。
举报人:张先前 15869908868 湖南省沅陵县荔溪乡池坪村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投诉张家界官黎坪中队交警袁伟执法不公》一帖的回复
日前,交通事故当事人张某通过红网百姓呼声发帖,反映我队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不公,纵容碰瓷行为。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我队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案情 2016年10月2日18时30分,张某驾驶粤S﹡﹡87号小驾车途经万吨油库前路段时掉头,与田某某驾驶的直行无牌摩托车相撞。
二、办理情况 接到报警后,我队官黎坪民警袁伟带队赶到事发现场,其中摩托车驾驶人田某某捂着肚子坐在地上。经现场走访,当时张某质疑田某某碰瓷,而田某某指责张某方仗着共计三车人恐吓自己,要求自己赔偿对方车损,田某某最后要求对方送自己到医院进行伤情检查。因双方相互指责,争论不休,且现场既不能认定田某某方碰瓷,也不能认定其假装受伤,办案民警在反复说明情况后,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将涉事双方车辆暂扣,让田某某先行检查伤情,具体案情作进一步调查。第二天,涉事双方主动找到办案民警,表示田某某无大碍,且双方已经自行协商完毕,由张某方承担田某某医疗费,并一次性补偿给田某某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000元。根据双方意愿,办案民警于是按简易程序办结此案。
三、关于办案不公问题 我队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案,且已告知张某方如果质疑田某某系碰瓷,可向属地派出所报案。同时,该案办结结果系双方自行协商,我队办案民警只是履行结案程序,不存在包庇任何一方行为。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