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8
涉及单位: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 岳阳市司法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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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18
涉及单位: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 岳阳市司法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事实与理由:
我叫刘信忠,湖南理工学院附近开一家书店,2016年6月1日晚,李某故意将豪车停放我店面正前方,妨碍我店正常经营,不听劝告反而纠集黑恶势力等多人围殴我父子,黑恶势力手持长约40cm特大砍刀将我儿部砍裂,闭合性颅脑损伤、脑震荡;我被打断五根肋骨。(社区监控和公安治安电子监控A301284可查证全过程)
案发后奇家岭社区民警刘争仁受人之托强迫我父子接受民事调解,迟迟不开介绍信不让做法鉴,多次找督察后2016年7月6日,奇家岭派出所开具介绍信指定我到岳阳市平安司法所做法鉴,我提供了所有病历资料,平安司法所钟法医对此进行依法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并出具了平安司法鉴定(2016,2385号)司法鉴定报告书,加盖了公章、钢印。2016年7月7日我将此法鉴报告书送交到奇家岭派出所。
7月12日刘争仁和另一位警察组织调解,李某的父亲和刘争仁都亲口承认了我父子被其伤害这一事实(有录音),李某的父亲愿意出三万块钱了结此案我没有同意。同一天中午李某害怕受到法律制裁,自己上门亲口承认纠集黑恶势力寻衅滋事这一事实,主动要求出五万块钱了结此案(有录音),我不同意私了。7月26日上午奇家岭副所长高斌再次要求按民事调解,另有李警官和小刘警官协助调解,我当时就不同意调解 ,当时有人说:你就给我一个面子再调解一次,你这伤不管到哪里去鉴定都是轻伤,到别的地方搞一次鉴定大约6千块钱费用,不要把钱浪费在鉴定上面,就按在五万块钱基础再加上重新鉴定所需费用六千块钱,五万六千块钱把案件了结算了(有录音材料),我不同意刑事案件当作民事案件调解,我坚持走正当法律程序严惩不法之徒,以免再次危害社会。
因调解不成功,7月27日高斌和刘争仁于是与岳阳平安司法所合谋勾结(派出所有人签字同意撤销)撤销了我的法鉴报告,撤销理由是“因时隔5天才发现骨折,另一方当事人对致伤原因存在异议”。 从而就有了没有法鉴报告不与立案的借口,保护黑恶势力不受到法律制裁才是其真正在目的。
经查证,致伤方李某曾组织了七名妇女在平安司法鉴定所大闹了两天,妨碍平安司法鉴所正常工作,为摆脱致伤的无理取闹和纠缠,在致伤的胁迫之下才撤销的。(有录音材料证明)。
2016年7月6日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后,
时隔9天后, 2016年7月15日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出具岳市公楼(奇)行聘字(2016)第0623号鉴定聘请书,要求对我“刘信忠轻伤伤情重新鉴定 ,请你于2016年07月12日前将鉴定情况和意见书面交我(分)局”。这张“穿越时空的”行聘文书足以证明7月15日之前平安司法所出具的(2385号)法鉴报告就已经不被对方采信。2016年7月27日岳阳市平安司法所为什么还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再次做出撤销(2385)这个已经不被采信的法鉴报告?真正目的何在?作出撤销的法律依据何在?依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才可以撤销司法鉴定:1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没有鉴定资质;2、有证据证明鉴定人违法鉴定;3、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提供虚假检材。
请问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你撤销我的法鉴报告符合那条规定?钟法医没有资质?还是钟法医违法鉴定?还是我提供虚假材料?
因致伤方不采信,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撤销我的法鉴报告成为岳阳市首例,刷新岳阳市司法界历史。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朝颁夕改、出尔反尔,公信力何在? 岳阳市平安司法所请你搞清楚,以法律为依据实事求是作出伤情鉴定:轻伤 ,重伤,轻微伤,有伤还是没有伤,伤重,伤轻,这才是司法鉴定所的职责。你司法鉴定所只管验伤,其它一切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什么时间受伤,谁致伤这个都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打断五根肋骨不是轻伤二级难道你能说出没有伤吗?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第三章,第十条第3款明文规定:鉴定人不受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非法干涉。岳阳市平安司法所把法律赋予的权力当做儿戏,没有出具任何合法理由就撤销我的法鉴报告书,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是在游戏法律、是一种亵渎法律的行为,故提出如下请求:
责令平岳阳市安司法鉴定所收回《关于撤销2385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报告”》;
责令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肃清在司法界的不良影响,并负责赔賞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吊销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鉴定许可证,收回法律及人民赋予的权力。
立案查处渎职,行政不作为的警察高斌刘争仁,
立案查处2016年6月1日黑恶势力持刀寻衅滋事一案。
2016年8月10日就岳阳市平安司法所无合法理由撤销我的法鉴报告,我投诉到主管部门岳阳市司法局,2016年9月8日岳阳市司法局给出书面回复,认定岳阳市平安司法所撤销我的法鉴报告是一种民事行为不作任何处理,还拿出2016年8月19日湖南省人民医院法鉴中心的不予受理的回执当挡箭牌,穿越时空来证明发生在2016年7月27日岳阳市平安司法所撤销我鉴定报告合理性,
司法鉴定实施原则第4条有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有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司法所与派出所民警相互勾结,司法局又护犊子。我投诉无门,万般无奈只能上网投诉,请求职能部门尽快处理,还小民一个公道!
此致
投诉人:刘信忠
联系电话:13807300379
附:关于四天后才发现骨折的解释:2016年6月1日晚我被打之后有人报警,刘争仁和另一位警察一同出警赶到现场,刘争仁问了一些情况后就打了120,我上120救护车之前就说清楚了我胸部和腹部受伤痛的很厉害,还用手在胸腹部做了个手势,当时有很多人在场,社区监控也拍下了此场景。当时到湘岳医院也是检查的胸部和腹部,但医院只做了个B超就没有再作进一步检查 ,连我身上的多处伤口也没有作任何处理,没有给我开一分钱的药,是什么原因我也不便揣测。我当时没有要求进一步检查原因有两个:第一我只能听的医生,我从没有住过医院,应该怎么医,怎么检查我也不懂;第二是当时我儿子被刀砍伤,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我儿子身上,当时只想到怎么照顾我儿子了。事后发现痛越来越厉害,但因我儿子情绪还是很激动为避免出大事我也只能是一忍再忍。6月3日我再次到湘岳医院就诊说我这里确实痛的很厉害,医生给我才开了一点点消炎的药和一盒喷剂总共140元左右(有医药发票和就医记录)。6月5日上午在我再次到湘岳医院就医反应我痛得很厉害,医生才给我做了个CT,这样才检查发现骨折,有门诊记录可以查证,有监控可核实。
附关于2016年8月19日到湖南省人民医院法检中心做法鉴不予受理的解释:2016年7月15日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出具岳市公楼(奇)行聘字(2016)第0623号鉴定聘请书,要求对我“刘信忠轻伤伤情重新鉴定”,高斌和刘争仁以种种借口和理由迟迟不让做,为此我上访到岳阳市政法委,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安分局,2016年8月19日才不得以带我去湖南省人民医院法鉴中心去重新做法鉴 ,同时通知致伤方前往,致伤方一共去四个人,致伤方在湖南省人民医院法鉴中心提出种种无理要求,万般加以阻扰,本来去是鉴定轻伤伤情的却偷换概念,改为鉴定受伤时间,湖南省人民医院法鉴中心的主任说:打断五根肋骨属轻伤二级到哪里都不会有异议的 ,你要我鉴定伤情可以,但你要我们鉴定骨折损伤时间,这个神仙也难办到,我们技术条件有限不予受理,回执上也是写的这个意思,可查阅奇家岭派出所出具的“穿越时空的行聘文书”。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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