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8
涉及单位:投诉常宁市规划局不作为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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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常宁市宜阳镇滨河路需要拆迁安置的居民投诉,投诉常宁市规划局不作为!不为困难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
原因是,常宁市宜阳镇嵩塘村金二组有几户困难人家住房得不到解决! 十几年前村里分的宅基地,办好规划许可证于2005年搭好基础,过了两年要建住房(因为以前的旧房子开裂,漏水严重且地方陕小)改善居住条件,规划局领导(阳磊局长,唐金龙股长)说:现在这里有条滨河路过来,前面住房挡住了拆不起,所以从这已搭脚的地方拐弯了,你们几户去找政府,政府会给你们安置,去找青阳北路指挥部。找到青阳北路指挥部了,副市级领导人胡鑫热情接待了这些居民,了解情况,然后招集规划局廖副局长,唐股长现场调查,调查情况后说,这个地方属历史遗留问题,以前是张副市长管,现在张副市长调去分管政法委了,上面还没有明确谁来负责这边,要村民耐心等待,等待……
在此,感谢市领导胡鑫的接待 这些村民想说:我们已耐心等待了11年,等到何时才是头呢?政府还要让这几户居民等到什么时候才有新房子住???请问规划局的职能是什么?这些问题要不要上报?何年何月上报? 试问人生有几个十年?政府要是有作为,何需要等这么久呢?难道非要逼得老百姓走投无路,人心向背才去作为么? 在此,恳请常宁市政府早日解决这些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为谢
常宁市宜阳镇嵩塘村金二组村民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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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8日,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系历史遗留问题。嵩塘村金二组地段滨河路征地拆迁户都有新建或改建房屋的迫切意愿,原来拟建房屋的用地占用了滨河路的道路红线,与城市规划相违背,而滨河路是解决该辖区居民出行的非常重要的通道。
我局的处理意见是:对常宁市嵩塘村金二组地段现占用滨河路道路红线的村民先审查建房资格,对其中有建房需要且符合建房资格的,我局将报请常宁市人民政府和青阳北路领导小组征求意见:属于新建房屋类型的村民另行选址异地建设,属于改建房屋类型的村民利用政府棚改政策安置。
感谢网友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宁市规划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