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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街道办事处的回复完全是不顾事实的狡辩

时间:2016-10-17

涉及单位:城南街道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就“城南乡高山村一危房改造被迫停工三年、村民无家可归的投诉以及对该村雷科禹违建的举报”进行了所谓的回复(以下简称“该回复”),该回复是无耻的撒谎、开脱与狡辩,现分述如下:

  一、该回复说,雷科禹建房是邀有关人员察看了现场之后,同意按正常程序办理的,但尚未取得准建手续,属于一边办理手续,一边建房的违规行为。按该回复的说法,雷科禹建房手续的办理是从今年年初开始的,到现在己经有八九个月了。办建房手续的第一个程序就是邻居签字,但至今还没有人要作为邻居的雷建平俩兄弟签字,如果到现在还没有走到这个程序的话,说明办事效率非常低;如果撇开雷建平兄弟俩、不要雷建平兄弟俩签字,也能按正常程序办理的话,那么,办事处有关领导对相同事件采用双重标准就是无疑的了。至于办事处有关领导“悄悄的干活,打枪的不要”的内幕是什么,你懂的!

  二、该回复说雷科禹一家利用国庆节假日私自浇灌屋基,这是公然撒谎。到十月二日被举报时,雷科禹已完成了第一层主体砖墙的修砌工序。国庆节之前,也就是举报之前,他们所谓的劝阻根本不存在。

  三、该回复称雷建平兄弟未积极协调周边矛盾,自己耽误了建房审批进度,这个说法真是令人欲哭无泪!事实上,雷建平俩兄弟和其家人以及亲友多次与非本地户口的雷彩云、雷志华沟通,反复强调我们所有的宅地都是二十多年前父亲去世时遗传给我们的,不存在任何权属不清的问题。多次与雷科禹等邻居协调,主动承诺房子修建一层之后,拆除杂屋给邻居修马路,方便他们通行到老宅地。多次向村领导及办事处有关领导要求帮助解决建房问题,但三年过去了,停建通知中的“听候处理”至今没有进行,至今还在“听”着、“候”着。

  依照法律规定,村民只需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而没有要求村民向省长、市长,总理、部长申请。村民危房改造被迫停工,宅地的杂草杂树有些己经高达丈余,如此境况完全是办事处有关领导渎职造成的。

  四、该回复称投诉有关领导对相同事件采用双重标准的问题是不属实的,但只字不提怎么个不属实法。相同的情况,一个予以办理,一个不予办理;一个定性为“违规”,一个定性为“违法”;一个一边办理一边修建,一个停工三年。铁的事实,不容抵赖与狡辩。

  五、该回复称2013年雷家申请在原屋基础上建房,实际上并未按原来房屋坐向和地基建房。雷建平兄弟俩有一间半、坐西朝东叫“正屋”的宅地,有能修八间房子、坐北朝南叫“横屋”的宅地,现在的屋基完全是按照历史上“横屋”的坐向建造的,并且没有超出原宅地范围(和雷科禹等邻居有叫作阳坑的大水坑为界),现在有谁按上百年前的地基建房?根据历史上的坐向,在自己宅地范围内建房,何错之有?!

  六,该回复称雷建平兄弟俩浇灌的地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占用了雷彩云和雷志华的土地,占用了通往该院落的一条公共通道。二是村民担心雷建平兄弟按现在的地基建房,影响“四至”村民房屋的采光和通风。该回复仍然称“占用雷彩云雷志华的土地”为问题,足以证明其对法律的藐视和践踏。占用公共通道纯属睁眼说瞎话,通往该院落的原石板路已经成了马路。雷建平兄弟俩的宅地东面是马路,马路的东面是水塘,南面是空地,远处是李兴华,雷爱民最近在老宅地上修的新房,西面是四五米高的土坎,北面是雷科禹正在修建且遭举报的房子。请问多次到过现场的办事处有关领导:雷建平兄弟俩房子建好之后高不过十二米,与哪家的间隔距离低于国家标准呢?!哪家的采光和通风会受到影响?!

  七,回复最后说,邻居未在你户申请表格上的“四至”签字,根据有关规定,不管“四至”中涉及到谁,只要有人未签字同意的,就不能予以办理相关房屋建设审批手续。雷家未取得任何准建手续的前提下,私自浇灌八间房屋地基属违法行为,控违拆违人员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是正常的行政行为。办事处有关领导三年来没有依法实事求是为村民办理危房改建手续是否违法?纵容雷科禹建房是否违法?雷建平兄弟拆除旧屋在原宅地内建了地基,又犯了哪家子的法?!

  写在最后:如果三年前,办事处有关领导依法办事,农民无家可归的事可以避免;如果在等候处理的三年中,办事处有关领导能依法办事,老百姓吃的苦也可能少一些;如果在受理雷科禹建房申请时,一视同仁,那么雷科禹等与雷建平兄弟俩互签,双方的问题都可解决。然而,“如果”终究只是“如果”,办事处有关领导不作为,采用双重标准,暗箱操作,致使雷科禹的违建成为既定事实,导致雷建平兄弟俩建房失去一个机会,同时因为雷科禹把雷建平兄弟俩的宅地当马路使用,破坏了地梁,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造成了新的损害。

  在投诉与举报之前,我们再一次向办事处和村领导求助,在村领导的介入下,双方进行了沟通,初步达成口头承诺:一、雷科禹用混凝土加固被其压坏的地梁。二、邻居共同对付雷彩云可能的闹事。三、同意雷建平兄弟俩建房,完成第一层之后拆除杂屋让雷科禹等邻居修马路,土地仍归雷建平兄弟所有。如果办事处有关领导有所作为的话,投诉与举报不会发生,如果事情发生之后,能正视问题,勇于担当,不是一味的开脱,狡辩,矛盾与愤恨不至扩大和加深。

  我们是农民,我们活过了五十多年,我们没有占他人一寸土地,我们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影响和损害,我们没有任何过错,我们无家可归完全是办事处有关领导造成的!俗话说,天上打死人,地上人开交。为此,我们请媒体监督,请人民关注,请党和政府帮助,依法依规处理。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城南街道办事处高山村村民

  雷建平雷建军夏端秀李红双

  二O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附《大祥区城南街道办事处的回复》附件在上传的图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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