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2
涉及单位:岳麓区计生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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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12
涉及单位:岳麓区计生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领导您好,据我了解长沙市卫计委已经出台的十免十优政策是服务百姓,尤其是对孕妇以及新生儿的一项重要福利,我所在的岳麓区竟然要求只有省妇幼或者市妇幼的筛查才能报销,在其他大型公立医院都不能报销。故意设置门槛,而其他区县并不是这样的要求,那么这样的惠民补贴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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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举报岳麓区计生局故意设置门槛 筛检报销弄虚作假问题的回复
根据《长沙市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加强妇幼健康“十免十优”服务工作的实施细则》长卫发【2016】58号,我区卫计局于2016年5月13日转发此实施细则,岳卫计政发【2016】21号,并已开始全面实施。 根据您的反应,我局针对十免十优项目中第九、十项,现将此二项工作流程作出如下解释:
1、主要依据:文件依据《长沙市岳麓区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岳卫计政发【2016】49号。
2、服务对象: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备长沙市岳麓区户籍或夫妻双方非长沙市岳麓区户口但办理长沙市岳麓区居住证,且在长沙市岳麓区居住半年以上。
3、报销资料: (1)产前筛查:孕产妇保健手册、夫妻一方长沙市岳麓区身份证或岳麓区户口本(居住证),产筛报告单(由有资质机构出具)、门诊缴费发票。 (2)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保健手册、新生儿父母一方具有长沙市岳麓区户籍的户口本(居住证),住院费用清单中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住院结算发票。 以上二项均在分娩后统一报销。
4、报销时间:2016年1月1日开始。
5、报销地点: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地。
6、流程:将报销资料交报销地点,待逐级审批后发放。
如不是此二项,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13974954925,罗琼
岳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