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1
涉及单位:株洲市景泓中学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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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泓中学在暑假期间8月18日至8月28日要求初三级学生提前开学上课。在9月份月底时学校通知家长要交1164元。说是暑假期间18日至28日的补课费。我想问相关领导部门学校这种做法是否欠妥?是否存在先斩后奏的行为?为什么当初提前开学的时候没有通知任何一位家长说是补课,需要交费?现在绝大部分家长怕孩子在老师面前抬不起头,不敢去反映情况!只能带着疑惑交钱!希望相关领导重视情况,给各家长一个说法。做到公开透明收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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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获悉,经教育局纪检部门前往景弘中学调查了解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暑假期间,弘大培训学校因校舍维修改造,所以为了保证学生安全,应广大家长的要求,借用景弘中学的教室对初三年级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培训,并收取了伙食费、水电费、住宿费、资料油印费等费用。
现针对景弘中学存在的问题,荷塘区教育局要求学校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学校高度重视并承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从本周起停止弘大培训机构借用学校场地进行初三年级的学 科培训;
2、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再次严禁任何人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培训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学校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对于学生参加课外培训辅导班,学校不组织、不强制、不动员,也不允许培训机构借用学校场地。
感谢家长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热忱希望您以后能一如既往关心、理解、支持我区的教育事业!
联系电话:28477182 欢迎随时来电。
荷塘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