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27
涉及单位:浏阳市环保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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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湘汇造漆厂违规生产排污严重害苦周边居民!
各地政府官员每天都在高喊着“依法治国”的口号,但在老百姓周围,不依法不依规的行为和现象俯拾即是。日前,居住在浏阳制造产业园礼耕村和丰片景竹组的三户居民向本博主反映:2014年兴建的浏阳市湘汇造漆厂,其油漆调配加工项目污染严重,就排放污水,又排放刺鼻难闻的刺激性气味,让他们苦不堪言、度日如年!尽管受害居民多次向浏阳市环保局投诉反映过,但一直没有引起该局的重视,有时口头上答应查处,但却不见查处的行动,而造漆厂也是阳奉阴违:当环保部门来检查时就应付式的停产,几天之后又照旧生产、照旧污染,受害居民感到很无奈,“一家非法生产、排污严重的企业,竟然能在我们的投诉举报中大模大样地生产,这不叫依法治国,该叫无法无天”!“浏阳市环保局严重不作为,明知造漆厂污染严重却不查处,这样的‘环保局’不如叫做‘保污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气愤地说。
据湘汇造漆厂周边的居民反映,这家造漆厂的油漆调配加工项目属于违法违规项目,且涉嫌多方面的违规违法:一是造漆厂选址不当。按规定属于化工类的造漆厂应该建在化工园区,并建在规划的化工用地上。二是造漆厂没有环评报告和环评报告书。按照环保法的相关规定,造漆厂必须有环评报告,且必须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意见书,而湘汇造漆厂只有一份环评意见表。环评意见书和环评意见表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性质却是“失之千里”。三是周边的居民住宅没有被征收造漆厂就违法进行生产。《浏阳市环保局关于浏阳市湘汇造漆厂油漆调配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浏环复【2014】72号)中的第7条明确指出:卫生防护距离内有3户居民在完成拆迁之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但造漆厂无视浏阳市环保局的这一规定,三户人家尚未拆迁,项目就投入运行。四是造漆厂距离长沙沙引水工程管道不足50米,一旦有毒废水泄露,将影响到长沙市区数百万居民的饮水安全。五是造漆厂与周边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足10米。按照有关规定,造漆厂距离居民区的距离不应少于700米,造漆厂不顾周边居民的安全,其和居民家的最近距离不足10米,显然是违规违法的。六是违法出租储藏罐。造漆厂出租了几个装有几十吨易燃易爆物品的罐,埋下了安全隐患。
居民们说,湘汇造漆厂明显存在化学物质污染和有机物污染,他们担心在这里长期居住,会刺激眼、鼻、喉咙及皮肤,持续接触会影响心脏及肝脏功能,吸入高含量会导致中毒。为何一家污染严重、手续不全的造漆厂能违规违法生产?“造漆厂老板叫雷行,他父亲是浏阳的政府官员,这家企业是通过送礼办做“人情”建起来的,但缺少最关键的环保意见书,环保局也是顾及老板父亲的面子而不敢也不愿处罚这家违规违法企业”。受害居民希望浏阳市环保局和浏阳市政府重视他们的呼吁,依法依规查处湘汇造漆厂——该关停则关停,该治理则治理,该罚款则罚款,不能让一家违法违规的污染企业损害群众的身体健康!
注:投诉内容来自浏阳湘汇造漆厂受害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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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接到你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速派环境监察大队北区中队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核实,浏阳市湘汇造漆厂位于永安镇礼耕村,法人代表陈纯良,主要加工各类油漆,产品为醇酸磁漆、环氧酯漆等,于2014年7月16日取得我局环评批复(浏环复〔2014〕)72号),2015年5月动工建设,2016年6月基本建成,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现场没有生产,无污染物排放,现在铺设水泥路面,完善基础建设。现场对照环评批复文件第二条第七项的规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米(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有3户居民,在完成拆迁之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同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等敏感目标”的要求,该厂没有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拆迁工作,属于违规试运行。
二、处理意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浏阳市湘汇造漆厂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责令浏阳市湘汇造漆厂立即停止生产,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3户居民的拆迁工作,未完成拆迁工作前本项目不得生产。
2.我局将开展后督察工作,如发现存在违规生产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我局将继续跟进此信访事项,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