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23
涉及单位:邵东县财政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6-09-23
涉及单位:邵东县财政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邵东县财政局对投诉信件的回复
1、我县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都是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邵东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邵政办发[2009]24号)文件的规定,由县人社局根据省、市人社部门的文件计算得出,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根据岗位类别、岗位等级确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30%,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或代表会讨论、并在本校公开无异议后报县教育部门审核后再予以执行。我县对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跟公务员的津贴补贴一样,实行按月随工资一起打卡发放。2016年打卡预发放标准统一为在职人员1200元/人/月、离退休人员1000元/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差额结算部分)在年底拨付到各学校(或教育局),由各学校实行绩效考核后再予以发放。
2、教师个人工资调整事项,由教师所在单位根据县人社局出具的工资审批花名册,在县财政局工资统发系统进行相应调整,再由县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打卡发放。因此,不存在县财政局随意调整教师个人工资的情况。教师个人如需了解本人工资调整的具体情况,可咨询所在单位财务人员。
3、感谢投诉者和广大教师对财政工作的关心,请大家一如既往理解、监督、支持财政工作!
邵东县财政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