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20
涉及单位: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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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9-20
涉及单位: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长沙市岳麓区新兴·北京御园小区(金星大道与茶子山路交汇处)的全体居民,9月19日,我们得知两部门拟将审核批准长沙迪和平衡中医医院,消息传出后,我小区居民反对声巨大、反映激烈。现提出如下反对意见,请两部门领导为民做主,具体如下:
1、长沙迪和平衡中医医院建设选址地为北京御园小区原售楼部,位于一栋、八栋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建设必须事先规划,此次突然变更,且离居民楼不出十米,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划。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医院的病人出入,有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长沙迪和平衡中医医院仅对本小区极少数非业主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并通过赠送礼物、巧言相劝,获得少数签名,没有采取任何形式公开征求广大业主意见。
4、本小区居民一直认为,长沙国泰房地产开发商严重违反《合同法》,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开办医院,严重侵犯业主权益。
5、北京御园小区产权住户1700户左右,目前常住人口突破了4000人,但公共散步空间相对狭小,停车位历来十分紧张。该医院规划2楼70个床位的住院部,设有大门直通小区,必将对北京御园小区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医院建成后,不仅会大量占用停车场地、流动人口进出将对现有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直线下降。
6、该医院的设置是否进行了现场公示及敏感目标公众参与调查尚不清楚,但绝大多数业主几乎都是9月18日方才知晓该医院建设事宜。在得知此事后,北京御园小区两个微信群(1个500人,1个340人)内反对浪声汹涌,业主认为,该医院建设在此,会造成更多诸如停车、治安、病菌、细菌污染、医疗垃圾等诸多社会和环境影响,严重影响周边业主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基于上述原因,恳请各位领导基于征询民意、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终止对长沙迪和平衡中医医院的项目审批许可,使北京御园小区能有一个优美、适宜的环境!本小区业主代表也将继续向湖南省卫生厅、长沙市政府、湖南省政府和媒体反映此情况,确保本小区业主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长沙市岳麓区北京御园小区全体居民
2016年9月19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岳麓区新兴·北京御园小区业主:
现根据你们反映的小区设置长沙迪和平衡中医医院一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答复如下: 一、与本案相关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岳麓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提供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
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
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其中选址报告报告包括: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二、长沙迪和平衡中医医院的设置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1、建议向岳麓区人民政府卫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许可,要求公开《岳麓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看该医院的设立是否符合该规划;
2、建议向岳麓区人民政府卫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许可,要求公开改医院设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看医疗机构选址是否合理,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消防设施方案是否合理。
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医院选址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如果该医院如果违反此规定,则卫计局不应予以批准设立。
三、《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内,小区业主可以依法进行举报或提出异议,卫计局会依法查实、处理。在查实之前,不得批准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