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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利县三合整政府包村干部的控告信

时间:2016-09-10

涉及单位:三合整政府包村干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控告状

控告人:席山清,男,66岁,系湘慈利县三合口九年制小高退休教师,电话:13207443694

控告人:向雪翠,女,62岁,系本县三合口镇三合口村21组(原杨柳1组)村民。

被控告人:卓均初,男,系箱慈利县三合整政府包村干部,(曾受过处分)

控告请求:

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套取农险理赔金,截留良种补贴

2,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非法扣押控告人的有效证件之责

3,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唆使亲友损害控告人的合法财产之责

事实与理由:

一,利用权职,搞一言堂,压制广大老百姓

1,,2011年换证,按山块摊收8元。5元不等,2012年农电改造按户摊收300元,2012年至2014年庄塔至三合

口乡道,村道公路硬化,按人平强摊200元。300元。500元。800元不等,拒接开发票,五保户。低保户交不出款,限做工抵交。抗拒者不评低保,截扣良种补贴,不给国家优惠政策。

2,卓均初包村5年来,投机虚报灾情,套取农险理赔归己受灾民不沾边(可在财政所查实,有自口供录音)

3,2012年投资120万元,卓均初领头建修的唐家坡烟草豆腐渣工程,造成连人饮水也没有了。不管是谁也要追责严惩。

4,村级唐家坪公路硬化约2公里,卓均初领头承包给施工方,据不完全统计另花了1万多元伙食费,村级账目不公开

5,低保,扶贫,危房改造,为亲为情修个猪棚,升二层楼,拍照他人新建和破旧房,套取国家补助金5千至一万元,对长年将

麻将桌上的人给予一家4个低保和扶贫待遇。

二,上下领导串通,狼狈为奸

1,2014年4月16日卓均初以权代法和乡副纪检书记亲临现场,将举报人席山清,向雪翠2007年自筹资2.5万多元,调换的田地,山林4亩多

而修成的机耕路及春粮作物强毁,并扬言“席山清公路,春粮作物是我卓均初要吴任枚毁的,要告就搞我卓均初,不管告到哪里,腿跑断了都是空的,

没毁完的继续毁,给校长打个电话,把席山清的退休工资扣下来。

2,干部卓均初见席山清举报控告了他,2013年正月初八,唆使吴任枚进入席山清家宅,将席山清头部致成轻微伤,打坏门4扇铁锅2口,窗户玻璃2页,电饭锅1个

电视一部,木椅4把,损失几万元,并阻止民警执法

3,卓均初以级别职权上窜下穿,2014年4月1日,策划以公开回复为名,邀请民警、各部门负责人、以全村村民开大会,人人签名,以举报人席山清攻击干部

看风水,算命为由,实行抓捕举报人,并当众为席山清取绰号“山馿子”。举报人答者有余,卓均初因嫖女人受过处分之机,而取喊卓“猪脚书记”。

4,干部卓均初违背种子法,省农行厅(2008)50号文件,对田地荒芜,种上木林,为亲,为情虚报套取良种补贴资金,截扣举报人席山清2014年至2015年两年确实种水稻,玉米,油菜的良种补贴。

5,卓均初不配合公职,以权代法否定乡人民政府91年8月30日,临居山林纠纷处理决定已15年,卓均初又挑起纠纷。截扣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

6,卓均初自己不出头露面,唆使他人,自2015年8月19日开始连续咒骂我三个月,不能正常生活,2015年9月12日将我成熟要收割的稻谷0.44亩全部打落在田里。2015年12月2日将我私人公里水泥护栏毁掉损失2000多元。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卓均初,已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使我敢怒不敢言。造成控告人生活在惶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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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慈利县三合镇人民政府 2016-11-30 08:50:10

    慈利县三合镇人民政府:

    关于“湘慈三合口镇干部卓均初骗取农险灾情理赔款 不作为乱作为”的回复 网友你好:

    1、关于反映“2011年换证,按山块摊收8元、5元不等,2012年农电改造按户摊收300元,2012年至2014年庄塔至三合口乡道、村道公路硬化,按人平强摊200元、300元、500元、800元不等,拒接开发票,五保户、低保户交不出款,限做工抵交。抗拒者不评低保,截扣良种补贴,不给国家优惠政策”的问题。

    经调查,杨柳村林权制度改革是在2009年8月份,当时卓均初没在村里任职,收取工本费是实际的,但与卓均初无关,收取工本费是经各组组长召开户长会讨论几次通过的,因为当时各组为完成林改这一工作任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需要请人做事,所以绝大部分农户也愿意承担此费用,当时林业站还派人参加了有些组的户长会,各组一致同意,每块山收取8元钱,有的组只按每块山5元钱收取,作为村里参加绘图填表人的误工工资,席山清家住杨柳一组,共六块山,应交30元钱,但是到至今也没有交一分钱,此问题2014年3月19日三合口乡人民政府已向县纪委作了专门回复。杨柳村在2012年农电改造时按每户摊收300元的情况是事实,农电改造时,农电部门只负责材料、安装工程、电杆打凹、二级转运电杆、排除线路,路碍工程需要农户自己承担,村民农户有些年老体弱,有些外出打工,村里无法自行承担该项工程的缺口费用,后经全体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讨论决议,按所工程量概算需要每户(每块电表)出资300元,雇请专人打凹、抬杆、砍线路等,会议明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锡初管账,村委会没有经管该款项,卓均初个人没有经手收钱,也没有侵占该款,该问题席山清于2014年3月16日上网举报后,三合口乡人民政府经调查核实后于2014年3月19日已向县纪委作出回复,可查证原始回复信件。2012年至2014年乡道庄三公路杨柳段、村道公路硬化时,村委会收取捐资款的情况是事实,修庄三公路时,虽说是乡道,但是按县乡政府要求,经过村辖区由村出资配套修建,当时经村支两委研究,将庄三公路、村级公路硬化一并作一事一议事项提交全体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大会集体讨论来决定,实行捐款形式来集资修建,经大会讨论决定采取自愿捐款,并由李锡初管理专账,专款专用,修路资金除捐款资金外,村里另外负担自筹资金30多万元,修建公路是自愿捐资,不是强摊,有会议记录为证,因为是自愿募捐修路,所以村里不存在给捐款人开发票,至于五保户、低保户交不出款,限做工抵交,抗拒者不评低保,截扣粮种补贴,不给国家优惠政策,经调查,没有这回事,至今仍有极少部分农户没有捐款。关于低保的评定,村委会是按照民政部门要求的程序条件、公平、公开、公正民主评定的,在评定会议上没有把没有交公路捐资款不作为低保评定条件,可查证会议记录,该问题已于2014年3月19日由三合口乡人民政府向县纪委作过回复。

    2、关于反映“卓均初包村5年来,投机虚报灾情,套取农险理赔归己受灾民不沾边”的问题。

    经调查,杨柳村是按照全乡交收农业保险的统一操作模式进行的,每年乡财政所帮村里按照分配的任务全额先垫付,后来县保险公司核灾赔保后又报受灾户领取补偿,补偿户基本上报各组组长户头,各组长将补偿款取后交给村里报账员,先由村上缴还财政所的垫付款,剩余的余额作为村级财务收入一并缴存财政所村级财政专户,用于开支每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村级垫付款,真正受灾的农户还是通过一卡通发放了灾情补贴款,村干部没有侵占农业保险费的现象。

    3、关于反映“2012年投资120万元,卓均初领头建修的唐家坡烟草豆腐渣工程,造成连人饮水也没有了。不管是谁也是追责严惩”的问题。

    经调查,2012年县烟基办在杨柳村投资200多万元修建七组、八组、四组机耕道,修建七组、八组蓄水池工程,该工程是烟水工程项目,从设计、招标、施工、质量监管都是县烟基办具体负责,村支两委只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公路、水池功能主要是服务烟草生产,对烟草生产功能作用发挥很好,有县烟基办2014年3月17日出具的相关证明,该问题三合口乡人民政府已于2014年3月19日向县纪委作出回复。

    4、关于反映“村级唐家坪公路硬化约2公里,卓均初领头承包给施工方,据不完全统计另花了1万多元伙食费,村级账目不公开”的问题。

    经调查,唐家坪路段2公里公路硬化之前,各组出劳力整修路基,村里没有付整修工资,只负责每人一餐中饭,伙食费约花费5000多元,因财政所报账不能报支伙食费至今该费用村里没有报支。

    5、关于反映“低保、扶贫、危房改造,为亲为情修个猪棚,升二层楼,拍照他人新建和破旧房,套取国家补助金5千至一万元,对长年将麻将桌上的人给予一家4个低保和扶贫待遇”的问题。

    经调查,杨柳村危房改造户都是经村支两委实地调查,提交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民政部门现场考察、验收,危改补贴资金由民政所直接存入本户农信账本内,卓均初无法套取危房改造费,对长年打麻将的人给予一家4个人低保和扶贫待遇,杨柳村低保、扶贫对象的确定,不是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定的,是经村民代表会议评定,卓均初不存在个人给予任何人的低保和扶贫待遇问题。

    6、关于反映“2014年4月16日卓均初以权代法和乡副纪检书记亲临现场,将举报人席山清、向雪翠2007年自筹资2.5万多元调换的田地,山林4亩多而修成的机耕路及春粮作物强毁,并扬言‘席山清公路,春粮作物是我卓均初要吴任枚毁的,要告就搞我卓均初,不管告到哪里,腿跑断了都是空的,没毁完的继续毁,给校长打个电话,把席山清的退休工资扣下来。’似如日本三光”的问题。

    经调查,卓均初调查处理席山清路的纠纷是2012年4月16日,不是2014年4月16日,村支部书记卓均初和乡纪委书记唐治忠现场处理问题时,为确保道路畅通,恢复道路功能,毁掉了席山清在机耕路基上种的包谷苗,后经乡党委、政府多次协商处理,达成了相关协议,可查三合口乡政府于2012年9月25日晚上9点正作出的处理决定,协议上并有双方当事人签字,该问题已由三合口乡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19日作出回复,可查证原始信件。

    7、关于反映“干部卓均初见席山清举报控告了他,2013年正月初八,唆使吴任枚进入席山清家宅,将席山清头部致成轻微伤,打坏门4扇,铁锅2口,窗户玻璃2页,电饭锅1个电视一部,木椅4把,损失几万元,并阻止民警执法”的问题。

    经调查,2013年正月初八,吴任枚与席山清发生打欧并毁坏家具,不是卓均初唆使,是吴任枚与席山清在2012年4月16日发生道路纠纷后,一直相互互吵互闹,致使情绪冲动,发生互欧,案发后,象市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并达成了相关协议,可查证,慈公(象)调字2013第0063号现场解调协议书,书中没有卓均初唆使行为,只有双方的行为责任,该问题已由三合口乡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19日作出回复,可查证原始信件。

    8、关于反映“卓均初以级别职权上窜下穿,2014年4月1日,策划以公开回复为名,邀请带有手枪,铐子的民警,各部门负责人,以全村村民开大会,人人签名,以举报人席山清攻击干部看风水,算命为由,实行抓捕举报人,并当众为席山清喊卓‘猪脚书记’”的问题。

    经调查,2014年4月1日在杨柳村召开的公开回复大会,卓均初参加过,当时是乡纪委书记王中武主持的,还有纪委副书记唐协敬、派出所干警等也一起参加,杨柳村到会的大概有30多人,有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村老干部代表等,召开公开回复大会的目的也就是对席山清多年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回复,进一步解释说明,这也是解决席山清的问题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并不是对他进行抓捕,会前,乡纪委书记王中武通知了他,之前是答应到会的,结果开会当天他本人没有去,后面乡纪委书记王中武经请示县纪委同意,会议还是照常举行,并且当天开会还全程摄了像,有杨柳村的会议记录和公开回复大会的摄像记录。

    9、关于反映“干部卓均初违背种子法,省农行厅(2008)50号文件,对田地荒芜,种上木林,为亲,为情虚报套取良种补贴金,截扣举报人席山清2014年至2015年两年确实种水稻、玉米、油菜的良种补贴”的问题。

    经调查,杨柳村各农户的粮种补贴每年都是农户自己先申报,村里进行审核把关,再报财政所实行打卡发放,卓均初没有为亲友虚报套取良种补贴金的现象,其他村组干部也是这么讲的,席山清是杨柳村1组人,每年村里在搞粮种补贴申报时,组长陈秀富都通知他以及其妻向雪翠,他都不到会,也不接电话,2014年组长无法将席山清的种植面积上报村上,不是村干部、组长以及卓均初的问题,2015年的粮种补贴实行改革发放,按每户的计税面积和粮食综合补贴实行同步捆绑发放,就是田地荒了的也有补贴资金,席山清反映2015年的粮种补贴没得到情况不属实。

    10、关于反映“卓均初不配合公职,以权代法否定乡人民政府91年8月30日,邻居山林纠纷处理决定已15年,卓均初又挑起纠纷。截扣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的问题。

    经调查,席山清的林权证确实被组长陈秀富存留了一段时间,因为组长发现席山清林权证上的斑点权属有误,林权证暂不发放给席山清本人的意见,是经上级政府和县林业局同意的,需经过行政复议后核发林权证,后因权益人席五清没有履行行政复议法律程序,放弃林权证权属更正的权利,村组、乡、县于2016年8月同意将林权证给了席山清。

    11、关于反映“卓均初自己不出头露面,唆使他人,自2015年8月19日开始连续咒骂我三个月,不能正常生活,2015年9月12日将我成熟要收割的稻谷0.44亩全部打落在田里。2015年12月2日将我私人公里水泥护拦毁掉损失2000多元”的问题。

    经调查,席山清与本组吴任枚吵架是家常便饭,也没有人唆使,席山清本人还开起高音喇叭骂人,这个事全村全组的人都知道,象市派出所的民警也知道此事,双方当事人谩骂时派出所和村组干部还做了大量工作,制止了事态升级。2015年8月19日席山清反映0.44亩水稻谷打落情况后,村干部、派出所干警到过场察看,情况没有席山清反映的严重,只不过有落谷现象,没有人证、物证作证,无法定案,也没有人证明卓均初唆使他人所为,与卓均初没有任何关系。席山清反映水泥护拦于2015年12月2日被毁掉是事实,因为席山清私建水泥护拦是在本组别人的土地上修建的,别人为保护其土地权属,将其毁掉,席山清在私建水泥护拦又没征得土地权属人同意,席山清私建的水泥护拦被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事后,杨柳村村干部与派出所干警到现场后,规劝席山清办事要依法依规行事,不要侵害别人的权利,席山清的行为不合法合规,也不受保护。

    处理情况:

    反映卓均初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三合镇党委、纪委于2016年11月10日晚召开了专门的会议,会上镇纪委调查组就调查了解的情况如实的作了介绍和说明。经过集体讨论研究,会议一致认为,对于举报反映卓均初的相关问题不属实,席山清长期缠访的问题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会议要求,镇纪委适时在村里组织召开好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给信访人一个明白、还被信访人一个清白。

    慈利县三合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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