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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新市镇贪污腐败 强买强占国家土地

时间:2016-09-02

涉及单位:新市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汨罗市新市镇政府欺压百姓,贿赂受贿卖地

一家三户五口人,房屋两栋面积宽

拆迁补偿三万五,建房补偿不公平

贫困农民一直贫,政府卖地只为银

政府开发不为民,得了利益还欺人

殴打威胁老百姓,不会放过残疾人

以上问题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2009年

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新书村四组

经办单位:新市镇政府

经办人:许让波

全村耕地政府卖,为了利益使手段

贿赂村民把字签,签字村民有地分

未签村民无地分,如此卖地不公平

过去有山有水粮,现在生活乱得慌

农民生计无保障,报告上级无人理

新市纪委不为民,事情不查如何行

公仆何时为民忧,相信党相信国家

以上问题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2009年

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新书村四组

经办单位:新市镇政府

经办人:许让波

组长:许志军

以上涉及单位和相关党员都有贪污腐败贿赂受贿,不查不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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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声在线岳阳分站 2016-10-27 10:09:34

    关于郑维信访的回复

    华声在线:

    你们的函件已收悉,新市镇纪委组织由纪检副书记黎海建、纪检干事刘仲伟两人就信访件中反映的各项问题以及涉及的部分相关人员展开了走访调查,具体回复如下:

    —、所涉人员情况:

    1、信访人---郑维: 新书四组村民,男,1989年10月出生,(身份证43068119891001****),现年27岁,2004年时年仅15岁,正在读初中。联系电话1877309****.

    、被举报人----许让波:新书村四组村民,男,1973年10月出生,(身份证43068119731009****) ,2004年时任新书四组会计,联系电话1584285****。

    3、所涉人员-----许泽贤: 新书村四组村民,男,(身份证43068119550508****)2006年时任新书四组组长,联系电话1364730****。

    4、所涉人员-----许志军: 新市镇四居委1组居民,男,(身份证43068119550508****),系汨罗市蓝家洞水库管理所退休职工,参加工作前系新书村四组村民,退休后 于2007年至2011年任新书四组组长,联系电话1378730****。

    二、所涉时间段情况: 1、2000年-2004年,镇政府修南街及引进生化农药厂建设; 2、2007年-2008年,岳阳市新农村建设试点,进行循环经济小区建设; 3、2008年-2013年,未在该组进行任何建设。

    三、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镇政府工作人员许让波贿赂,买卖农民耕地,欺压百姓,贪污卖地款等问题。

    四、具体调查情况:

    (一)信访人郑维个人问题

    1、新书征地拆迁是2004年,当时郑维只有15岁,征地拆迁是他父亲郑大红参与的。郑维未直接参与当时的征地与拆迁,不了解当时汨罗市及新市镇制定的征地与建设规程,但我镇是依程序进行的征地拆迁。

    2、2004年南街及引进生化农药厂建设时郑维家拆迁,政府已按2户,郑大红、郑红旗共补土砖结构房屋拆迁补偿费3.5万元,补地基5.5巷(面积633平方米)。据我们调查核实郑大红3巷于2015年大约以25万元价格已出让给新书村14组周果,郑红旗2.5巷也于2014年大约19万出售给新栗村郑建新。

    3、郑维同志曾多次向镇政府、市信访局反映该组问题,新市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村组每次都作了一一回复,特别是2016年7月份镇纪委再一次召集镇、村、组及该同志进行了答复。对郑维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实。

    (二)反映的征地问题回复

    1、征地的原因: 岳阳市新农村建设将新书村定为试点单位,岳阳市委新农村建设工作组、新市镇党委政府、新书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决定为解决新书村境内几十家零散乱收购户与加工无序户,将其集中在一起建设一个循环经济小区,统一划行规市,以改善新书村村容村貌环境,发展新书村经济,此方案己报岳阳市委、汨罗市规划局、汨罗市国土局备案批准。

    2、用地性质: 该组用地早在2000年前就由汨罗市规划局、汨罗市国土局由耕地调为建设用地。

    3、该组征地过程: 先由镇政府组成工作组入组宣传发动,再由组长组织组上户主开会,推选出7-8个代表参与政府征地协商与签字,不存贿赂村民签字。整个征地及施工期间由镇财政管帐,现场工作人员无任何经济手续,无从谈起贿赂与贪污行为。

    4、征地补偿政策: 按规划征地100亩,征地款、青苗费、迁坟费、拆迁款己按当时政策补偿到位;只有拆迁房屋户才能按政策安排地基,没有拆迁的户不安排地基,无以地基贿赂部分村民签字之说。

    5、基础工程建设: 政府财政收征地协调费1万元/亩,拆迁安置、土方工程、供排水管网工程、水电力工程、道路硬化等三通一平工程采用承包制,政府不参与工程建设,指定许让波为主要负责,许德明、霍拥军、霍利专、孟选举等参与,钱统一由财政管理,负责人没有经手钱,所用工程款等由承包人从地基拍卖收入中列支平衡。

    6、政府公职人员有严格的纪律,不曾从有殴打、恐吓、威胁任何人的行为,更无从谈起欺侮二等智力残疾妇女。但在施工、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多或少有些纠纷,也是施工人员行为,他们是一般百姓,非政府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二等智力残疾妇女系信访人郑维的母亲霍曼莉,其与村民在划分地基的过程中发生口角,推搡中不慎摔倒,此纠纷经村组、派出所调解并获得1000元赔偿。

    7、土方工程是考虑到地方协调,根据村组要求,通过指挥部对外招标产生的施工队,非政府工作人员安排社会人员干预。

    8、对于投诉承诺安排解决每户一人就业的问题,汨罗市委、市政府、新市镇政府均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仅在征地拆迁前期宣传新书四组开发,成立循环经济示范小区有利于增加村民就业机会、提高村民收入。

    新市镇纪委

    2016年10月20日

    华声在线岳阳分站 2016-09-06 16:04:37

    9月6日,华声在线岳阳分站已发函至汨罗市新市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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