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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涟源市食药监局体制改革过程中人员编制调整问题的举报

时间:2016-08-29

涉及单位:娄底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关于涟源市食药监局体制改革过程中

人员编制调整问题的举报

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进行体制改革,改革前单位编制为39个,在编46人(超编7人),根据下发的涟编委[2015]16号文件《关于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规定,单位编制数新调整为140个,其中局机关56个,乡镇所84个。按规定,改革后我局二级机构共余全额编4个(涟源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2个,涟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2个)。机构改革前及改革过程中,局领导多次在会上强调,单位的超编问题要按照来局里上班的先后顺序给予解决,这个决定,让我们这些超编人员很是赞同与理解。但是2016年元月我局人事手续开始正式办理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局二级机构中空余的2个全额事业编制中除稽查大队1个空编按照顺序解决了本单位1名超编职工外,另外1个编制当时被原龙塘镇的差额事业编罗广智同志调入所占,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的2个编制也被原安平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吴志良(差额事业编)和原茅塘镇文化站的张宇霆(差额事业编) 2名同志调入所占。但由于单位超编人员联名在网上反映情况之后,除了把罗广智同志的编制空出来之外,其余2名同志照旧办理工作手续并上班,稽查大队的一个空编至今未明确人员。

上述情况单位超编人员已多次如实向单位领导、涟源市相关领导、涟源市纪委汇报了,得到的回复如下:

一开始,超编人员得知此情况后,向李兰平局长汇报,李兰平局长的回应是“你们的想法我也理解,而且也多次向市长、编委主任反映过,但上级领导的决定,我们还是要遵从。吴志良同志是属于情况特殊,张宇霆和罗广智呢是由于家长在税务系统,按照以前娄底税务系统的“土办法”是家长在税务系统,子女从部队退役后也分配在税务系统,但实行退伍人员统一考试安置政策后,就一并纳入安置考试分配了,听说两名同志的家长近两年一直在省、市两地反映情况,刚好遇上单位机构改革,后来经市政府大编委研究决定将吴志良和张宇霆两名同志调入我单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罗广智调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后来超编人员联名将局机构改革过程中的人员编制调整等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涟源市纪委,并以短信的形式向市领导汇报了。汇报的情况一直未果,而调入人员仍在办理入职手续。2016年2月初,单位超编人员将局机构改革过程中人员编制调整等情况上传省红网之后,李兰平局长称受宋建明市长指示,连夜找超编人员(梁承超、肖志斌、邱治国、肖权良)进行谈话,明确表示宋建明市长的指示是“在这次机构改革过程中对于人员调动、编制情况一视同仁”,后来我们超编人员就信以为真,也没有关注此事了。但是,春节长假结束后,吴志良、张宇霆2名同志仍然按照正常调入在办理相关手续(罗广智同志的原开编制单上的“使用事业编制”更改为“使用事业(周转)编制”)。超编人员再次向李兰平局长汇报此情况,并说到要继续向上级领导汇报和网上发言举报该情况时,李兰平局长的回应是“你们先不要乱来,我再向市领导汇报一下给你们答复。”

,数日后,我们超编人员接到李兰平局长的指示,说已向宋建明市长汇报了情况,宋建明市长也委派涟源市编委卢贤昭主任找我们谈话,地点在局三楼会议室。谈话先听取了超编人员代表的汇报,然后卢贤昭主任作指示:“你们的具体情况我也稍微了解了,对于该情况,作为下级,要严格服从上级命令。吴志良、张宇霆两名同志的调入以及罗广智同志的调入,是通过涟源市大编委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后正常调入的。单位编制不是你们药监局的,是市政府的。你们作为基层工作人员,市政府需要调任谁,难道还需要你们同意?还需要单位同意?再说了现在调进来的是药监局检验检测所的编制,又不是稽查大队的编制。”超编人员听过指示后反问了“那领导的意思是这事只能这样子定了?”卢主任回答:“是的。当然,你们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正常的反映,像你们上次所反映的超编进人,是不存在的。如果你们向上级反映,结果还是会一样。”所调入人员于2016年2月底参加单位培训并被安排在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参加工作。

在此,作为超编人员,想向上级领导请教以下几个问题:1、领导所说的一视同仁指的什么?言行不一致如何公信于众?2、依据国务院下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关于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中“改革期间,各涉改部门的人员岗位不得调整”、“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机构纪律”的相关规定,吴志良和张宇霆两名同志作为已参加退役士兵安置考试并于2013年被分配到涟源市安平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涟源市茅塘镇文化站工作的人员,该两名同志原工作单位既不在涉改范围内,也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更不是公务员身份,既不属于常规的退役士兵安置,也未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还是差额事业编制,请问涟源市大编委以何种理由研究决定将其3人正常调入?3、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涟源市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与前期政策有冲突的,以什么为准?还是说变就变、说改就改呢?4、对于领导所说的“市政府需要调任谁,难道还需要你们同意?还需要单位同意”一话,我们超编人员作为基层工作人员当然无权过问,但是试问市政府需要调任的是否要依规呢?此次调任既违背国务院下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精神,又与下发的涟编委[2015]16号《关于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相冲突,试问是法大于权还是权大于法?5、上访等事件就可以解决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工作单位变动吗?6、吴志良、张宇霆两名同志在乡镇工作时是差额事业编制,原单位超编人员本身还是全额事业编制,且原单位超编人员都是每年退役安置考试中名列前茅的,为何他们可以调入占用涟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的编制并混岗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而原单位超编人员解决不了?7、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以后单位老同志退休之后,有符合身份的编制空出来之后,是不是再调入人员就可以占用,而原有的超编人员就一直超编到底呢?8、据后期了解,调入的个别同志与局长李兰平存在间接亲戚关系,同时李兰平局长也正在运作将其儿子从原粮食局调入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蓝田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

机构改革过程中人员编制调整情况还有诸多问题,由于材料过于繁冗,耽误宝贵时间,就不一一反映,但以上情况句句属实,且有相关资料可查,希望上级领导重视并能为我们做主,在对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面以及人员编制调整等问题上能够真正做到公平、公正、依规依程序,敬请彻查为感!

举报人:梁承超

肖志斌

201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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