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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房管局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符合“国务院令”大法

时间:2016-08-09

涉及单位:逸臣桃源小区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

根据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二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使用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南庄物业公司备案在上述单位,只要你们审查,备案是否有欺骗房管局行为,对备案复查不符合条件,南庄物业退出逸臣桃源小区就解决了,什么调解协商,广大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第81条有自治和选择,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员管理。
我们含热泪欢呼共产党的好政策,以及被广大业主学习认识到,但属迟到的春天,再也不需走由业委会投标、招标、中标等,用业主的物业费敬神敬鬼,求神拜佛,极少数人外交得利为己。
如果政府有文件,县房管局卸责任,其它单位参加主持开会的话,不能带观点,我们早已发现讲人大代表李唯读搞得不好,现南庄如何好的小土地神,明明李唯读亏本每平米1元物业费为逸臣桃源业主服务,只讲一件事,唯读物业有21个搞卫生的每月工资达2000元(总算),而现南庄每栋1个人只1000元,这不是剥削吗?如果带观点符合党的回避政策,法律有规定详细条款,要说话公平、公正、不横蛮,才符合一个合格的党员。
广大业主联名于后。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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