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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县人民法院刻意隐瞒事实和证据,不依法纠错,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举报

时间:2016-07-27

涉及单位:隆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举报人因与隆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先后经过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抗诉,历时三年,最终败诉!后经査证其败诉的主要原因是原审被告向原审隆回县人民法院提供的二份主要证据全部伪造的虚假证据,而原审法院确违法釆信这二份伪造的虚假证据枉法判决。(详情请见隆回县人民法院䅁卷)2016年1月21日举报人以新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巜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法定事由依法向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申诉,请求依法再审!而隆回县人民法院知法犯法,明知是铁证如山的伪造的虚假证据,视而不见,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处处为被申诉人袒护,不依法纠错,官官相护,反而作出与申诉人申请的法定事由严重不符的一纸驳回申诉通知书,举报人苦苦等了六个月,得到的是驳回申诉啊,天理何在,中国的司法公正,公平正义在那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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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湘华声邵阳记者站 2016-07-29 15:32:20

      记者联系了隆回县法院监察科雷副科长,她说,她已向领导汇报了。记者又联系了隆回县法院刘院长,他说,该起诉讼,经过县级法院、中级法院,最后又被省高院裁定驳回。法律是公平,投诉人,应该息诉了。

      三湘华声邵阳记者站 2016-07-29 15:31:46

      记者联系了隆回县法院监察科雷副科长,她说,她已向领导汇报了。记者又联系了隆回县法院刘院长,他说,该起诉讼,经过县级法院、中级法院,最后又被省高院裁定驳回。法律是公平,投诉人应该息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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