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11
涉及单位:湖南顺安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6-07-11
涉及单位:湖南顺安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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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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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投诉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交房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当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供业主查看,并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未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办理交房,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依法追究开发商法律责任。
二、关于逾期交房
业主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就开发商逾期交房,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赔偿责任,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联系律师咨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