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乡政府计生办故意为难我们办准生证

时间:2016-06-24

涉及单位:衡山县长江镇计生办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我和老婆都是再婚,之前都有且都只生育一胎。现老婆怀孕已八个月,国家相关法律准允再婚家庭以前双方都只生育一胎的,可以再生一胎。但现在我们乡计生办说:要罚款三千至一万才可以办准生证。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07-11 10:38:28

    关于“乡政府计生办故意为难我们办准生证”一贴的回复

    华声在线:

    近日,我县长江镇一网友在贵网发帖《乡政府计生办故意为难我们办准生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袁祖青,男,长江镇高桥村六组村民,出生于1982年7月8日,身份证号码为:430423198207083652,阳会,女,出生于1985年6月26日,身份证号码为:4304241985062602921。该夫妇均系再婚,男方再婚前生育一男孩(2009年3月3日出生),2016年2月与阳会再婚,阳会与前夫罗桂林(1982年11月12出生)再婚前未生育带养子女。阳会与罗离婚后与一男子非婚生育一男孩。(据女方口述,不清楚该男子的姓名、地址及婚姻状况)。

    二、处理意见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长江镇计生办在受理袁祖青、阳会夫妇的再生育证申请过程中,按程序告知对象办证所需资料和证明,(女方非婚生育小孩,须提供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办的婚育情况证明)。因对象办证资料及证明不齐,乡镇计生办暂未受理袁祖青、阳会办理再生育证的申请。目前,长江镇计生办正在调查核实之中,待核实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再报县卫计局审批办理。

    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29日

    华声在线衡阳分站 2016-06-27 13:57:27
    本站记者联系了衡山县卫计局王主任,王主任表示看帖后去了解详细情况,了解清楚后及时回复本站。
    华声在线衡阳分站

    2016年6月27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