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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白溪镇政法书记龚新群执法不公

时间:2016-05-24

涉及单位:新化县白溪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我叫刘田芳,新化县石板村村民,现年54岁,无任何生活来源,身体又多病,可以说是无依无靠。2016年4月16日,我在水淹田边租用地里用边解料搭了一个约4平米、高不足1米的鸡鸭棚,用来养点鸡鸭卖点钱以贴补家用。

2016年4月25日,白溪镇政法书记龚新群(石板村主任陪同)带领十余人,象当年日本鬼子进村一样,不分青红皂白,一二三就用挖机把我搭的鸡鸭棚挖掉,弄得鸡鸭满天飞,到现在还有8只鸡、4只鸭没找着。

我当地就纳闷,我到底违的是哪一规、犯的是哪一条法,用得着这样兴师动众来对一个手中无钱、上面无人、无依无靠的弱势群体。石板村主任与我同天搭的棚、建的杂房,为何不拆,村长与我一天建的杂房也丝毫未损,且在公路两侧边还有几栋违建高楼也一样没拆,真的让人费解啊!为此我找到村长评理,村主任说:“我与你不同,我是村主任,你是老百姓,你还要准备3000元的罚款,如果你不给领导们送点礼,还要多罚点,你自己看着办。”

如果我真的触犯了哪一条,我愿意接受处罚,但执法要公,一墙之隔怎么区别这么大呢?难道真的是“我与你不同,我是村长,你是老百姓。”村长应该作表率,应该带领大家遵纪守法,我想问问大家,村长有没有特权?

现在正值全党上下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及当今“雁过拨毛”专项整治活动,我想问问白溪镇党委政府:老百姓没送钱就不能办事,送了钱违了法也没事,是不是有这样的事?

所以,恳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事,请求各级纪委严厉查处这起顶风作案,还民一个公道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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