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7
涉及单位:衡阳市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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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5-17
涉及单位:衡阳市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我们是衡阳市蒸湘区芙蓉和苑楼盘1号楼和2号楼(衡阳市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虚拟楼盘)的部分业主代表,现对衡阳市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福泰公司)指地为房、销售虚拟楼盘、非法集资和严重侵害预订款性质费用。而福泰公司在没有开始拆迁和“五证”未取得任何一证的情况下,凭借一张意向效果图,指地为房,就于2010年开始对外公开销售虚拟楼盘芙蓉和苑1号楼(设计为楼梯房,约24户)和2号楼(设计为电梯房,约156户),楼梯房每户收取10万元业主权益的恶劣行径进行血泪控诉,祈盼政府为我们做主。
一、胆大福泰,销售虚拟楼盘和非法集资哪个管?
按照国家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以上的定金,电梯房每户收取1—3万元不等的定金,涉嫌非法集资金额高达500万之巨。整整6年过去了,我们没看到我们花钱买的“窝”,甚至连一砖一瓦也没有看到;整整6年过去了,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家职能部门对福泰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可怜业主,福泰单方毁约和业主损失怎么办?
石塘路(新修)原设计为30米,照此推算,原设计的芙蓉和苑1号楼和2号楼(座落于石塘路南侧)根本无法开工建设。福泰公司一边托人找关系,拟将政府规划的30米改为26米,一边销售该虚拟楼盘。福泰公司“改路”运作失败后,对有“关系”的业主按照“一赔三”加月息1.8%的标准退款和终止合同;对没有“关系”的业主仅按月息1.8%的标准退款和终止合同,遭到没有“关系”的业主拒绝。我们认为:
(一)当初买房子我们交的是定金,不是借款,不是订金,也不是诚意金,所签合同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退利息”之说毫无根据,纯属无稽之谈。
(二)福泰公司在没有取得“五证”的情况下,就公开对外销售虚拟楼盘,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其错不在政府,更不在业主。这是福泰公司自酿的苦果,必须自行承担责任;
(三)当初交定金的时候衡阳市住房均价为2700元/平米,现在全市均价为4200元/平米,差价高达1500多元/平米,按120平米/套房子计算,买一套同面积住房要多掏180000元,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该谁来承担?!
(四)同样是业主,同样是交定金,有“关系”和没“关系”差别为什么就这么大?
三、泣血呐喊,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谁出手?
1.为了社会责任我们呐喊。“芙蓉业主已上当,千万别买福泰房”。福泰是一家没有实力、没有诚信的公司,该公司开发芙蓉和苑、芙蓉嘉苑已近十年,还有相当多的业主没有拿到产权证书。目前正在开发“城市新天地”因资金不足而停工。
2.为了自身利益我们呐喊。一是恳请司法部门对福泰公司非法集资对进行立案查处,严格追究公司法人的法律责任,以维护衡阳市的经济秩序;二是恳请各级政府及住建部门对福泰公司指地为房、销售虚拟楼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规范衡阳房地产市场;三是恳请政府责成福泰公司在限期内严格按政策、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履责到位,确保业主权益不受损害;四是福泰公司销售虚拟楼盘、非法集资达6年之久,相关职能部门却不闻不问,这其中是否存在官商勾结和行政不作为的情况,恳请纪委严肃查处。
3.为了公平正义我们呐喊。人民公仆、人民政府能否真正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将试目以待!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上述请求,我们将采取投诉媒体维权、集体赴京上访和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等手段,痛陈福泰公司非法集资侵害业主权益和相关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的不法行为,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为止。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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