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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大病救助标准明显低于国家标准

时间:2016-05-14

涉及单位:农合办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双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大病救助标准明显低于国家、省、市的标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病患者的保障。这个标准符合规定吗?是不是政府的渎职?上级文件规定最低标准为百分之五十,但是双峰县的最高标准为百分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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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 2016-05-19 14:48:24

    关于双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问题的答复

    网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接到县卫生局转来你写在华声在线“投诉双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大病救助标准明显低于国家标准”的来信后,我办非常重视,现就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我县于2014年4月1日起在娄底市率先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而娄底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在2015年下半年才制订出台。由于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2015年度的合同于2016年3月31日才到期,因此,市里批准同意已经启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双峰县待承办合同期满后再实行市级统筹。(见娄政办发〔2015〕62号文件) 2016年度全市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我县将服从市里的统一安排,从2016年4月1日起,归集市级统筹。

    双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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