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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大布江乡司法所所长乱作为

时间:2016-05-09

涉及单位:永兴县大布江乡司法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我是湖南省永兴县大布江乡虎居坑村民,因我与我组一外嫁女关于土地纠纷一事,于二0一六年春节间向乡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长李志军不顾法律法规,把我组集体土地当作私人财产继承给外嫁女继续耕种,外嫁女已嫁出多年,并且在外组也,分了田地,其父母相继去世,户口已被注销,但外嫁女还要来继承他父母以前曾承包的土地,这次全国摸底后进行土田确权,外嫁女竟将其已死亡的父亲再次登记,显然不合理。但大布江司法所长李志军,却不顾事实和法律准则,将土地给外嫁女耕种,事后,我对此事不服,反映到永兴县里有关领导,县里迅速将已登记的死人名字要求乡司法所给予纠正,确权虽已纠正,但土地司法所长仍然安排外嫁女继续耕种,如此目无国法,在乡一手遮天,难道就没有公正,没有王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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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兴县大布江乡人民政府 2016-05-12 10:47:25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华声在线反映“永兴县大布江乡司法所所长李志军乱作为”的问题,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戴保仕(永兴县大布江乡虎踞坑崔家组人)老人的妻子去世后,戴保仕为了让自己日常生活有人照顾,便召集女婿朱九夫、朱启书,侄子戴学武、戴学军、戴壬根三兄弟以及崔家组的部分村民,签订了一份《关于戴保仕责任承继人的协议书》。协议书有承继人朱九夫(戴保仕大女婿)、朱启书(戴保仕二女婿),公证人戴学武、戴壬根等十二人的签字。为了照顾其岳父戴保仕的日常生活起居,朱启书还从老家搬到崔家组,与其岳父共同生活,并帮助管理山、田、土至今。

    2014年,戴保仕去世,戴氏三兄弟以戴保仕过世,其女婿朱九夫、朱启书是外组人,不能在崔家组居住,不能管理戴保仕的山、田、土为由,想把戴保仕的山、田、土划归戴学军名下。由于目的没有达到,便接二连三地毁损朱启书代管戴保仕的菜土,挖掉戴保仕的鱼塘,剪掉戴保仕家(现朱启书暂住)的居民用电,并在戴保仕的菜地里种树。

    2016年2月2日(农历2015年12月24日),朱启书到乡司法所反映戴学军把其鱼塘挖开,土里的菜、葡萄树砍掉,屋里的搭接电线剪断。听到反映后,乡司法所长李志军带领虎踞坑村支书廖日勇、村调治主任何宗胜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看到的现场确如朱启书所反映的一样,戴学军其行为已属侵权。

    二、处置情况

    大布江乡司法所和鲤鱼塘派出所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以及《继承法》第五条规定,说明戴保仕的山、田、土只能划归组里,由组里统一调节分配,并严厉要求戴氏三兄弟在戴保仕的山、田、土没有划归组里时,维持原状,不能再毁坏朱启书代管的农作物。大布江乡司法所调解不下于七次,鲤鱼塘派出所出面调解不下于四次,村干部做调解不下于十次,但戴氏三兄弟不听劝阻,依然我行我素,多次损毁朱启书的财产、农作物。

    永兴县大布江乡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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