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株洲市石峰区车辆施救站违法收费非法扣车竞无人管

时间:2016-05-02

涉及单位:石峰区车辆施救站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我车因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车109天,后请律师,才得以放车,到了停车场却被告知要收停车费20元一天,根据交通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如果交警说是因为鉴定需要,那么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7条: 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由于停车场不放车,我报了110,打了12345市长热线。打12358物价局电话. 均不处理这个事件。他们统一口径说:国家是有这个的法规,但是株洲财政局没有拨款下来,所以这个费用就由事故人承担。株洲执法部门明目张胆无视国家法令法规,违规收费,还与停车场勾结非法收费、扣了我的车不放。

2016年4月29日我再次拨打12358物价局电话,12358回复我交200元就可以领车了,下午我去领车,停车场竞无视物价局,拒不放车,我找他们理论,停车场的保安全围过来要打人,还好110及时赶到。

在株洲这样一个文明城市,法制城市,一个停车场,一个私人企业竞能无视物价局,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株洲还能只手遮天!他的背后是有什么在支撑他?

请纪委明察!!朗朗乾坤!谁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