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湖南永州宁远县,生个二孩仍要层层审批,让人跑断腿!

时间:2016-04-23

涉及单位:宁远计生委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湖南永州宁远县,生个二孩仍要层层审批,让人跑断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明确实施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二孩,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规定:生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不再需要审批,只要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就行了。

但在宁远,这个政策实行不了,生二孩同样要层层审批。审批程序是这样的:需要男方计生办盖章、女方计生办盖章、提供孕检证明、承诺书签字、盖手印、计生专干签字、驻村干部签字。此外,:要领申请表、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个小孩的户口复印件、一孩生育证、男女双方照片两张等等。审批程序之繁琐比生一孩有过之无不及!

宁远县山高皇帝远,中央和省里都明确规定:生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不再需要审批,简化生二孩程序。但是,宁远县却不服从上级政策,仍要层层审批,要盖6个章,让人多跑腿?这是为什么?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宁远县卫计委 2016-05-04 09:28:31

    根据网友反映的“宁远县惊现“没生二孩”的奇葩证明!”。

    现回复如下:

    宁远县卫计委已于2016年1月6日开始,对拟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由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县卫计委不再进行审批,也不存在层层签字盖章等手续。 如何办理一、二孩服务登记: 按照湘卫指导发20153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

    (一)适用对象:夫妻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本省;夫妻双方户口均不在本省,但属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式职工。

    (二)登记地点:可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登记,被选择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

    (三)登记时间:自结婚之日起至生育之前,可以自主选择登记时间,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所需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2寸夫妻合照2张。户口在我省婚入外省,拟在我省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还应提交婚入地乡镇或者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1、村(居委会)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完成生育登记。村(居)计生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

    2、乡(街)发证。乡镇(街道)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生育服务证办结后,应及时通知村(居)计生专干领取,并送证上门。 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

    联系电话:07467223069 7225452

    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