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11
涉及单位:湘潭县新农合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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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出生之前我一直在外面上班,农村的老人也不知道宝宝在肚子里的时候就要买保险,所以家里只给我买了新农合的保险,结果宝宝出生后上了户口发现湘潭县的新农合已经不能办理了,我就查看了湖南省关于新农合的政策里面不是说“随母参合”吗,为什么我去医院问的时候说没有这个政策,宝宝住院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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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随母参合”应该是来自于原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12〕36号)的有关描述。 新农合制度是国家提出政策目标,各省出台指导或实施意见,由县(市、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思想认识程度、卫生事业发展状况等具体实际,实行“县办县管”统筹实施,各县(市、区)的筹资政策措施、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方案客观存在“大同小异”现象。 为确保农村新生儿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湘卫合管发〔2014〕4号)规定:鼓励孕产妇及家庭为在下年度预产出生的新生儿提前办理参合手续。《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潭县政办发〔2015〕42号)规定:鼓励农村孕产妇及家庭为在2016年度预产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费参合。 我县新农合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参合群众医疗负担过重问题。您若还有疑惑,请与县合管办(电话57777213)联系。
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