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03
涉及单位:新化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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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严查新化公安充当保护伞
——曾六山含冤入狱17个月誓死讨公道
背景人物:
我叫曾六山,男,汉族,现年49岁,湖南省新化县维山乡官庄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432524196706131473。
曾带娣(我的二姐):新化县二届人大代表、全能神教新化的联络人(有曾带娣的手抄本为证)。
刘尧(曾带娣的儿子,在广东佛山):全能神教人员(有录音为证)。
罗昭燕(我的女朋友):被曾带娣拉入全能神教组织(有录音、保证书、投案自首书等为证)。
事件起因:由于曾带娣是我的亲姐姐,我的积蓄(银行卡)一直由她保管。可当我发现她从我的银行卡里,多次偷偷转账,共计二十多万元钱(有银行流水为证)后,我的恶梦开始了,后来发生的系列骇人听闻的事件,让我生不如死。
首先,曾带娣利用罗昭燕因子宫里长的三个肿瘤,游说“可以不作手术”为由,骗罗昭燕入全能神教。在我发现曾带娣加入“全能神”的犯罪证据时,曾带娣又以本人曾有吸毒史为由,又去游说以“帮我戒毒”为由,要罗昭燕在我身边放迷魂药等毒药,毒害本人(均有录音等证据)。
后来,我发现曾带娣用罗昭燕来加害我时,我将所有手上的证据全部用电脑、保险箱保荐。这时曾带娣又动用新化公安(以上梅镇派出所副所长胡建文为首)的力量又想加害于我。
我与胡建文无冤无仇,但他利用自己的是派出所副所长的职务之便,多次将我关押。2014年元月止9月17日期间,我先后2次进拘留所、1次看守所、1次进戒毒所,最后利用伪造的假材料、假检验鉴定结果,强加“寻衅滋事”罪,我被判了17个月。
胡建文为首的保护势力迫害我的经过:
关键人物:
胡建文:新化上梅镇派出所副所长
袁奇伟:新化上梅镇派出所职工
贾特:新化上梅镇派出所协警,同时还在新化梦幻酒店的当保安队长。
主要事件摘要:
1、我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我开始收集曾带娣的罪证。从2013年起,在新化县上梅镇(城关镇)辖区,多次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无故挑衅,我每次报案,奇怪的是每次都是胡建文、袁奇伟、贾特三个人出警,且每次都是无果而终。
2、2014年元月十多号的一天,我开车从冷江回新化的途中(前一天在冷江某宾馆房间遭遇投毒,有报案记录),又遭到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用车辆前后夹击,一个女子带着口罩,骑着摩托车向我车上喷射药物。当我想和他们拼命时,被吓跑了。我一直追骑摩托车的女子,到新化火车站天华南路梦幻酒店旁边,终于被我拦下。当时我就在摩托车上找到一包黄色药粉,和喷在我车上的一样,我报了110,一气之下摩托车被我当场砍个稀烂。当上梅派出所的干警赶到,我把黄色药粉交给了警察并说明了详情。我们一起到了又去了上梅派出所。奇怪的事又发生了,哪投毒女子被警察当场放了(没做任何笔录),我的车上、身上被却搜了个遍,胡建文一伙还将我一顿毒打,并辱骂我是“神经病”。后来我就被送进了拘留所。在挽留所的第三天我因“肠道内出血”办了保外就医。
3、2014年元月22日晚(住院治疗的第五天),从新化县城回乡下老家的途中,又遭遇同样的事件又是前后夹击、喷毒(由于上一次冷江公安提醒这次我准备了摄像机),我将停在有监控的十字路口拍摄取证,一台警车被拍到。他们又追我到上梅镇卫生院刘林志家,一个小时后我开车又回到“花亭子”十字路(有监控)。开始双方用小石头互打,后来我下了车,将追我的一台羚羊车的车窗玻璃和一台皮卡车的副驾驶玻璃砸了。当时晚上12点,我回到住处,之前跟踪我的警车又出现了,看我进了小区就绕道走了。当时我打了上梅派出所的电话报警。
第二天,我从医院回家,得知贾特和几名公安强行将我停在家里的车拖到了派出所。我电话询问贾特时他表示所里人多,不好谈事,要我到梦幻酒店开房他将叶斌所长叫来房间和我谈,等了一个晚上他们根本就没有来。
2014年元月24日,我为了在打的士时候,一台手机丢在车上了,在与司机争吵,想到派出所调解。一到门口,胡建文和袁奇伟把我拖进房间又是一顿毒打,还辱骂我是神经病,当时我随身携带的五千多元现金、1条94克的金项链、手表、2台手机、1台摄像机等全部抢走。其实他们的真正目的就是想抢摄像机,毁灭警察参与保护“全能神”的证据。他们得逞后,我被胡建文、袁奇伟、贾特三人按住头撞墙,此时我每天还在医院打针,身体虚弱被当场撞晕。后来我就被送进了拘留所(头上的伤在拘留所有照片)。第二天又以吸毒为由,我被送进了冷水江戒毒所,在戒毒所我拒绝签字被贾特和康维方拖到厕所里打(戒毒所周所亲眼所看见)。
4、在戒毒所里一个月后的一天,胡建文来问元月22日晚上的材料时,当他拿出了一张11800元的打烂车子的检验结果要我签字时,我认为有假,拒绝签字。
这时戒毒所谢所被胡叫了进来,我说明情况后,谢所说“可以签对鉴定结果不服,要求重新鉴定”。当时就被胡建文抢走,胡还当场指责谢“妈的,你做些冇味的路!”。胡走后谢所觉得纳闷“从来没见过这情况,新化公安的搞法以后在外面要特别注意!”
5、2014年4月,我从戒毒所保外就医,想去上梅派出所拿回属于自已被他们强行扣压达3个月的车辆及财务,多次去均无果,后来通过了解,被我打烂的羚羊车主李多福修车花了800元,车主杨历平修车发了600元,罗治村修车发了1400元,共计才2800元,但我表示怀疑,要他们拿发票到派出所拿钱,我多次约他们都相互推诿。第三次终于到了派出所,只有李多福是车主,其它的表示都是车主的委托人,并提供不出发票,钱无法赔偿。过一段时间,他们拿来了有包括有汽车美容等发票有1万多元(有复印件)我不服。先后请了4位律师前去派了所想拿回属于自己的遭到无理拒绝,律师表示“到了老虎嘴里的食物拔不出来了!” 其中有位律师还说:“上梅派出所有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曙晖撑腰!”在新化我再也找不到能为我伸张正义律师。
6、4月的一天,罗昭燕主动要求陪我去派了所拿财物,我表示不敢去。等她在派出所和胡建文等商量30分钟后,胡建文等人以“罗昭燕要电话给都市频道”为由,将我强行从派出所对门的饭店拖走,周手拷将我吊在窗户上,要求我在鉴定结果上签字,我拒绝签字他们表示“不签就吊死我”。我被吊了达15小时之久后,他们只好将我放了。(这是他们设好的圈套有罗昭燕录音为证)
7、2014年9月16日,在我掌握了胡建文等想加害与我的证据(罗昭燕的视频、和投案自首报告)我万邦无赖之下,到娄底市、新化县两地的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当天晚上在新化火车站,又有人前来挑衅,不久胡建文等人就出现了,好在我及时打了律师的电话,当晚才得意幸免。
9月17日是,早上我在新化火车站附近的早餐店听懂早餐,又来一伙陌生人来挑衅,当时我们发生了争执。这次是他们主动打电话报警,当他们打到第三个电话时说:“限你们3分钟赶到,不然就撤了你!”,不久胡建文和袁奇伟到了现场(其实他们早就到了,我亲眼看他们开的警车从事发地经过后又折回,路上都有监控)。我被胡建文当场按住头,现场还有民众为了抱不平“警察打人了”。
8、这次,我被““寻衅滋事”罪起诉。而定我罪的依据是, 2014年元月22日晚损坏财物11800元,和2014年9月17日上午与争执时损坏手机一台。一审时,我当庭表示怀疑,并质问检察院的康忠波,有没有帮我调查,在看守所时我跟他反映的情况,当时我还提醒康忠波要他去检察院、政法委去了解,哪里有我的情况汇报。庭上康表示只按办案单位的材料。
2015年7月2日,二审时,由于李多福的自动撤诉,法院最终还是采信了7055元的假鉴定结果定了我的罪。我的律师在法庭提交的所有证据(资料和录音)法院拒收,提出的鉴定质疑也被驳回。最后我被判了一年零五个月。在法院最后签字环节,我在每页上都签上“寃”。
9、关押期间我将自己的遭遇,通过看守所驻检室转到检察院控申科,在新化县公安局找去我问话时,胡建文才将物品全数退还,公安局纪委也没有再过问此事。
我的诉求:
出狱至今,每天提心吊胆生活,我决定邪恶斗争到底。现在我已向新化县法院申请重审,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声明:如在重审阶段我出了什么意外,哪肯定就是他们所为,
今天冒死公开举报目的就是坚决与邪恶斗争到底!希望社会各界,新闻媒体、法律人士能够关注,增加我与罪恶抗衡的信心,我坚信“邪不胜正”!
附: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Q4MTg1MDg3Ng==.html(罗昭燕视频证据)
报告人曾六山(15717522077)
2016年4月2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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