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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桂阳城南幼儿园乱收费和郴州幼安宝公司逃税

时间:2016-03-21

涉及单位:桂阳县城南幼儿教育集团第一幼儿园、郴州幼安宝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近日,接到桂阳县城南幼儿教育集团第一幼儿园老师通知,学校升级了门禁系统,要求家长统一办理接送卡,费用每学期100元。接送小孩都需要用接送卡刷卡签到。缴费后还可以下载“幼安宝”app查看学校通知,了解幼儿在校情况。本人认为此举明显不妥:

1、与日常管理捆绑强制消费。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非学历教育,是公益事业,其收费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这种以升级校园设施和提升服务为借口,要求家长统一办理,且与幼儿接送、通知、请假等幼儿园日常管理捆绑,有强制消费之嫌。对不使用手机微信业务的家长不公平。

2、以提升管理和服务为借口行盈利之实。幼儿园原本就有接送卡,而且已经缴纳过制卡费,现在原有接送卡作废又冒出一个接送卡还要求强制办理。此外,原来幼儿园本身有“桂阳县城南幼儿教育集团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面公布有食谱以及日常通知等信息,但不知何故,上述公众号上学期已经没有实质性更新。在班级管理上原有班级微信群,为老师和家长提供沟通渠道。但现在幼安宝出现以后,原有公众号和微信群基本停止使用,且除了缴纳信息服务费幼安宝在功能上并没有明显创新。

3、偷逃国家税收逃避监管。缴纳费用以后出具的却是以“幼安宝智能管理平台服务费”为名目,落款为“郴州幼安宝科技有限公司”的收据,此举是典型的偷逃税款,且明显有逃避监管之嫌。

4、违规收费。根据《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2015〕649号)第四条幼儿园收费项目全省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第十二条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第十五条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到当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或《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亮证收费。幼安宝信息服务费明显在政府规章之外。

据此,本人特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提出如下诉求:

1、希望物价局对桂阳县城南幼儿教育集团第一幼儿园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如幼儿园的上述收费行为已备案核准,请物价部门公布审批文号和定价依据。

2、希望教育局对幼儿园的日常运转加强监管,并对相关人员的廉洁性进行调查。

3、希望税务局对郴州幼安宝科技有限公司未出具国家正式税收发票,偷逃税收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

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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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桂阳县城南幼教集团第一幼 2016-03-22 15:58:55

    关于桂阳城南幼儿园乱收费和郴州幼安宝公司逃税的回复

    尊敬的华声在线网友:

    您好! 接您于3月21日反映桂阳城南幼儿园乱收费和郴州幼安宝公司逃税投诉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并责成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赴学校进行了调查核查和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本学期桂阳县城南第一幼儿园为了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加强家园有效沟通,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引进了珠海贝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郴州幼安宝科技有限公司)的幼安宝幼儿安全管理平台系统,每人每期代收费100元。幼儿园秉着安全第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采取完全自愿的原则,由家长自愿选择使用平台。此平台涵盖了幼儿园园务管理、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健康管理、幼儿园信息传递细致到每一位幼儿。而幼儿园原有的公众微信平台只是一种简单的信息宣传发布功能,不能满足幼儿园日益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在调查期间,幼安宝平台已经使用一个星期,调查组也听取了家长反馈意见,使用的家长均认可该平台的安全、快捷、真实。尤其是在外地工作的年轻家长,对于能从手机平台了解自己孩子在幼儿园的成长瞬间,学习动态都非常高兴。至于幼儿园代收的费用百分之百由郴州幼安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划账,幼儿园无任何费用的留用。也就不存在幼儿园乱收费的现象。其二,关于对郴州幼安宝科技有限公司逃税的行为,我局查看了珠海贝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郴州幼安宝科技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均合法有效。 今后,我局督促该幼儿园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想方设法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进行监督。

    特此回复!

    桂阳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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