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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原国有企业破产残疾职工住房困难

时间:2016-03-17

涉及单位:株洲市国资委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我是株洲市石峰区原国有企业破产残疾职工,2009年,金城房地产打着恒通公司牌子,到我们厂生活区搞危房改造,拆迁建经济适用房,有株洲市国资委文件,原单位职工住户无条件搬迁,土地是国家的,房子是政府的,原住户株洲市有房的不能买无赔偿,无房的按成本价买,也无赔偿,原住户沿房屋搭建的房屋按成本价220元一平凡补偿,(我当时建筑面积68平方已经十几年,单位分配的住房是平房建筑面积30平方,单位已停产下岗十几年也未办证,拆迁时政府在买断,当时株洲市政府已经出台株洲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6年21号文件,隔壁厂就是按该文件拆迁。 )当时职工组成代表到政府上访,被信访局安排到国资委解决,国资委以土地是国家的,房子是政府的,没有解决,接下来金城房地产付总徐忠,在一个星期六政府部门休息,带社会上的70多人,清一色的小青年带短刀铁棍开始强拆,跟原住户造成冲突,住户报警,井龙派出所,井龙办事处,新民居委会,及时到现场制止,最后由井龙派出所,井龙办事处,新民居委会帮组,隔一星期组织到新民居委会三楼开会由职工代表向上级领导陈述,协调当天房产局,国资委,市改制组长黄革平,企业留守人员,职工代表,井龙派出所,井龙办事处,新民居委会都在场,我们以株洲市2006年21号文件,请各位领导尊重政府文件,改制组长黄革平讲现在改制,厂生活区已经移交给国资委,国资委领导以土地是国家的,房子是政府的,房产局领导以房产局规定,四层楼以下不办证,不了了知,接下来,(2013至2014年又重新办证)。又接下来,开发商就开始行骗,分开做工作,有的住户要两套房,有的要工程,有的占单位的空房简单装修赔四万,等等。因为我本人残疾,想房地产以后要成立物业公司,想要个好点工作,也就答应,开发商的要求签字,开发商答应成立物业公司让我管理,签字以后,开发商每个月还发我1000元工资,拿了两年,开发商老板写有一条,条件好时,成立一家物业公司由我来管理,还帮我办了一物业经理证。2011年10月交房,开发商要我自治,我没有答应,开发商就请了众志物业,也就不在安排工作也不再发工资,我找过开发商,不兑现物业就请开发商按株洲市2006年21号文件赔偿,开发商以字已经签订不在理我。以后我就开始我的上访,找过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到过国资委,株洲市国有投资公司,石峰区政府,总工会,司法局,法院,株洲市纪委,株洲市人大,也到省信访局,这些部门都要我找国资委,国资委要我找金城房地产,金城房地产就是不理,想找律师,株洲市律师不接,要我找政府,想找省里律师又太贵,我又没钱。上访期间,众志物业搞了三年收了住户第四年的物业费,还带了住户一部份押金跑了。现在金城房地产变更金芙物业公司进场,原住户被骗,大部分都不愿意交物业费。我又无工作,靠低保生活,已在外租房四年有多,小孩读高中,今年高考,2013年弟弟又脑出血,我到处借钱,欠一屁股的债,开发商不兑现还反过来要房子就要交房款,害我婚都离了,我现在实在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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