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邵阳县公安局民警徇私枉法滥用职权

时间:2016-03-14

涉及单位:邵阳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在原有做的假的证据上换个罪名以侵犯住宅罪羁押刘凤珍二年之久,由于当事人多次在检察院控告犯罪事实,上访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要求县公安局检察院立案侦查,县公安局在对民警已犯法的事实,已造成受害人坐牢二年,对身体社会影响家庭影响遭到严重影响,长达四年上访换来的结果是公安局对民警来个行政警告,检察院给予的是民警犯罪事实不给予立案,现在我在这里恳求领导帮我做主,民警犯罪证据确凿,原因是私自伪造证人张小华的签名,毁灭证人的问话记录,另外一个证人张光泽已经出庭做证他没有看见刘凤珍打张建中夫妇,他的问话记录是民警编造让他签字,出庭已做出解释清楚,刘凤珍的问话记录和刘清保的问话记录时间相差六分钟,同一个时间段问话,同是他们三个民警,刘凤珍问话地点看守所,刘清保问话地点白仓最少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他们六分钟之内问完话简直是无奇不有的办事效率。对方当事人张建中老婆的问话签名不是本人所签,刘凤珍丈夫问话记录有二份另外一个不是本人签名所问等等,更多的犯罪事实请领导成立调查组还刘凤珍一个清白将犯罪分子绳子于法。将犯罪事实告示社会欢迎社会监督。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华声在线邵阳记者站 2016-03-15 16:10:22
      记者联系了邵阳县公安局申局长,申局长表示为了了解情况,建议记者将投诉反映的情况以信息形式发给他,具体情况再安排人回复。
      华声在线邵阳记者站
      2016.03.15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