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12
涉及单位:市劳动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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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12
涉及单位:市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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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醴陵市网宣办(醴陵网宣) 的调查回复:
醴陵市民政局关于“要求落实参战部队退伍的生活补助”的回复
经查你们是1986年11月入伍的,在广西边防五师服役。根据参战人员认定资料,并且2015年4月21日醴陵市民政局前往民政部政策咨询民政部负责参战认定的处长的答复为:根据军队应急信访工作小组发的《关于部分单位参战等任务行动情况的核实认定意见》(应急办函【2013】35号)文件精神,广西边防5师整建制参加对越防御作战时间为1985年2月12日至3月20日、1985年12月27日至1986年3月4日。而1986年11月以后广西边防五师不属整建制参战部队。而在你们服役期间只有1987年2月守备5师13团侦察队在百色参加作战。1986年11月以后广西边防5师(守备5师)不属整建制参战部队,作战时间在第5师13团侦察队,守备第5师侦察连服役的人员和其他有抽调作战记录的人员,经查实档案,仍然可以申请参战补助。其他不在参战认定范围内的人员暂不能认定为参战退役人员,不能享受参战人员生活补助。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还有疑问,欢迎来醴陵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咨询(联系电话:23225766)。
醴陵市民政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