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11
涉及单位:安化县东坪镇政府和颜家村委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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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家村是由原颜家、陈家、罗文三个村合并的一个新村,所辖16个村民小组、464户、1802人,实有耕地面积1235亩。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安排和颜家村村民代表财务清理小组所反映的情况,镇经管站组织专门力量对2011年10月31日审计意见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复查,现报告如下:
一、账面收支情况
颜家村2009年开始,由县农村办牵头组织扶贫工作队进驻,工作两年,因此资金往来数目较大,自2008年并村至2011年10月,各项收入共计456220.7元, 其中扶贫款240000元、一事一议资金130000元、镇拨经费59112.7元、其他收入27108元。各项支出合计358255.3元,其中付给老村公路硬化款130000元(陈家5万元、颜家4万元、罗文4万元),购置办公楼房一套计108960元,预付农田综合开发款10000元,购烟款10473元,伙食费13286元,物资11912元,党员组长工资9000元,报刊费2459元,村干部补助26910元,村干部电话费补贴6350元,办公及其他28905.3元,结余现金98365.4元。
二、存在的问题
1、记账凭证日期与原始凭证日期相矛盾,造成混乱。如2010年5月10日3号记账凭证,罗文三组谌善良领公路扩改款3000元,领款日期2011年1月12日。罗文四五组李冬生、谌喜珍领公路扩改款5000元,日期是2010年2月25日,记账在前,领款在后。违反财务记账程序。
2、自造假票据。如村账镇代管办记账的2011年9号凭证中,其中一张500元的烟发票(白条)。实际不是购烟而是付给村支书颜克许的交通费补助。付张庭岩的水泥发票款220元,据查实张庭岩没有收钱,收的是一条精白沙香烟价值80元。2011年4月26日5号记账凭证中,李国民餐馆伙食费475元,说明是组长代表开会开支,据查实,没有此事。2009年4月11日6号凭证财政局应酬款200元开支不合理,没有说明理由是,同去的人说没有此事。
3、计算有差错:2009年12月26日21号记账凭证,报刊费1178元,实际条据只有1078.20元,多付现金99.80元。
4、管理不规范。开支较大,出纳会计由谌明安一人兼任,严重违反了财务制度,在报销的发票中,无经手人签字,只有村支书颜克许的审批签字。收款收据保管不严。需要收据者随便可给,造成7月份收据丢失。三年时间开支烟10473元、伙食费13286元、物资11912元、其他28905.30元。合计64576.30元,绝大部分发票无经手人签字。
5、现金不按时交账。2010年收水土保持项目款19500元,2009年油菜补贴1826元。村财务清理小组2011年5月份开始工作,到8月30日才交账。此款在村支书手中时间较长。2011年1月27日县能源办沼气池补贴7000元,2009年退回的摩托车养路费500元,支书、会计想隐瞒,清理查出后,于2011年9月才交出纳王新珍。
6、滥发补贴。2010年人口普查中,村发补贴1862元。其中颜克许416元、谌明安795元、王新珍295元、谌山岩356元,按人口数每人1元。而镇政府按每人0.8元补级村上1498.60元(村上没有入账),年底村上又付了村干部误工补贴,照此计算,人口普查就领了三次补贴,这也是不合理的。
7、存款利息。据查实已入利息193.7元(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6月),未入账利息2009年至2010年9月27日104.26元,2010年9月27日以后,有了村专用存折。
三、整改落实情况
1、现金交账不及时的问题。如水土保持资金19500元,于2011年8月30日3号收入凭证中入账,油菜补贴款1826元于2011年8月30日2号凭证入账,沼气池补贴7000元,于2011年9月23日5号收入凭证中入账。摩托车养路费返回500元,于2011年9月23日6号收入凭证中入账,合计28826元,已全部追缴入账。
2、违规制造假票据的问题。
①500元烟发票,实际不是购的烟,而是付支书颜克许的交通补贴;②付给张庭岩的水泥发票款220元,实际是村上委托张庭岩和王望岩代开水泥发票的报酬(是精品白沙烟)。③李国民餐馆的伙食费475元,是村购福利彩票的亏损。④财政局应酬款200元,是联系有关扶贫款项的开支。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应收回的现金。
①2009年至2010年9月27日信用社存款利息104.26元。②多付报刊费99.8元,2014年3月7日记账凭证中入账。③多发补贴1860元,除谌岩山356元未交外,村干部三人1506元已收缴入账。
4、丢失收款收据7份的问题。据查实,2009年以前,没有实行村账镇代管,没有统一村上使用的收款收据,而是商店购买的白纸收款收据,村民需要者随便就给。据调查,村民曾伟庄2008年12月份,扯了两份(三联六张),用于本人店里做销售货物凭据;村民王爱姣于2008年12月扯了两份(三联六张),用于店里做销售凭据;村民张介万于2008年12月扯了两份(三联六张),用于店里做销售凭据;村民黄益武于2009年2月月扯了一份(三联三张),用于店里做销售凭据;以上四人都有文字证明材料。同时对20082009年度上级拨款和村民的收款情况进行了调查。没有发现一张丢失收款收据。从2010年开始镇经管站对全镇村级使用收款收据进行了统一登记管理,2011年开始对全镇村级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镇设总会计、总出纳,村设报账员一名。
从这次农村“三资”清理中看到,现在的村级财务还是比较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