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23
涉及单位:井坡镇中学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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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2-23
涉及单位:井坡镇中学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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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帖后,我局马上派出调查组深入井坡乡学校,就帖中反映“井坡乡学校乱收费”的一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本学期,井坡乡学校严格执行了《关于明确2016年我县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汝发改委[2016]36号),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均已公示,并已向学生发放了缴费明白卡,所有收费严格遵循了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为:
1、作业本费:小学一至二年级 7元/生•期、小学三至六年级 10元/ 生•期、初中生七至九年级 15元/生•期;
2、教辅材料费(一科一辅): 小学三至五年级 119.02元/ 生•期、小学六年级 94.13元/生•期、初中七年级146.92元/生•期、初中八年级183.53元/生•期、初中九年级211.78/生•期;
3、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向自愿本校就餐的学生收取50元/ 生•期。
校外县新华书店、县邮政局和县保险公司的设点推销项目,完全是商家自己的行为,学校未组织、未参与,完全由学生或家长自主订购。
汝城县教育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