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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伸冤,官官相护,冤上加冤,血泪控诉

时间:2016-01-05

涉及单位:安化县人大,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县纪检监察办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

百姓申冤,官官相护,冤上加冤,血泪控诉!

原以为只是安化县人大代表王乐怀教唆多人,结伙殴打他人,哪知羊角塘镇派出所民警调查结果更能歪曲事实,颠倒是非。致使受害者雪上加霜,伤痛心更痛,派出所虚查暗助,百姓有冤何处可诉?

事到如今的发展过程:

2015年11月19日晚,因肖祖林过生日,饭后受害人王昌兴与肖祖林等人约去镇上的聚贤楼KTV娱乐,在KTV大厅受害人王昌兴遇见王乐怀(本案主谋, 身份:县人大代表,此人是王昌兴所在村组的公路硬化承包者, 事发几天前因3000元的压路费缓给王乐怀闹过不愉快)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故王昌兴上前笑问,“我们村修路的钱都付给你了,怎么还不来打路”,此话一出随即遭到了施害人粗口破骂:关你屌事,老子想干就干,两人来回不到几句时,施害人的一个兄弟见状便动手打了受害人几下,此时只是简单的肢体冲突,尔后受害人被拉回到了朋友所在的包间, 静坐在沙发上,他怎么也没想到,此时施害者让他的几个兄弟(其中一人名叫李迪光,另一人名叫夏超)冲进包间,受害人见状喊道:“镇长有在哦”,凶手仍然无视几个政府官员(两个县政协委员,一个镇政协主席,一个副镇长)在场,拿着凶器朝受害人的致命点 —— 头部猛砸去,在场人李中宝当即劝阻,却招来了施害人的更多兄弟围殴,直至受害人头破血流,倒地不起,昏迷时这才收手扬长而去。受害者的朋友拨打了120并报警,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到达之后,得知施案者是县人大代表身份时,未做任何现场调查取证就走了。这期间因受害人流血严重,由救护车急送当地羊角塘镇卫生院,因伤势较重转至安化县人民医院,经过一夜抢救人才苏醒过来。

事发当晚受害人家属请求立案调查,被民警当场拒绝(可附现场录音),第二天受害人家属再次来到派出所请求民警调查仍被推脱,无奈之下受害人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事情的经过,在当地舆论的强烈谴责下,派出所民警于2015年11月23日才来到安化县人民医院找受害人做了笔录,虽然民警还没有对行凶者采取任何措施,但我们相信公安机关会妥善处理此事,之后一直等音信,我们无权干涉国家机构的办案程序,也无权质问公安民警办事效率,但我们至少可以对自己的案情有知情权吧,几次电话催询得到办案民警的回答是:“你想往上告就去告吧,随便你哦”,(可附通话录音)民警的工作态度再次令受害者心恢意冷,逼着受害者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网站投诉,得到了网民们的大力支持。

此事经派出所民警历时30天的调查,让受害者终于盼来了一个睛天霹雳,人民群众信任和崇敬的派出所民警却与淳朴善良的老百姓开了个大大的玩笑。王乐怀教唆多人结伙故意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众所周知的事实却演变成了两人扭打均受轻微伤的无稽之谈。派出所民警经过了一个月调查,查出的起因竟然是受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去搭了施害人老婆的肩, 为施害者找出了个相当充分的指使他人殴围的理由。

暂且不谈赔偿医药费,不谈凶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连受害人坚持要求凶手道歉最起码的权利都已被派出所民警罢免了。请问派出所办案民警:①办案一开始都不记录登记、照像取证,并没让报案人签字这叫办案吗?②为何要在当地舆论的强烈谴责下才来做调查笔录? ③多次走访调查的证人是否为施害方参与围殴之人?为何受害方申辩之言一概不予采纳? ④多人证言是否为施害方精心策划对口串通之言?⑤所取的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 ⑥十几人的突袭围殴受害人还有余力还手?受害人自始至终未还手如何明白施害者轻微伤从何而来?难道是派出所民警跟施害者做完笔录后施害者自残?至少在场的官员们未见到施害者有任何受伤。⑦如果办案民警有现场调查取证会有今天的事实歪曲,事非颠倒吗?明眼人一看就能知道这里头存在着官场猫腻,维护着某些不为人知的集团利益。⑧2015年12月18日派出所民警来到受害者家明确告知受害人: 在事发当晚现场,受害人跟一个女人谈及要其买1000元的码,如果中了两人平分, 若没中要那女人陪睡一晚。请问办案民警羊角塘镇聚贤楼KTV是聚赌嫖娼买淫卖淫之场所吗?这种荒谬之极的事是谁编造出来的? 受害人家属要求民警提供证人准备录音时为何办案民警迅速转身离去?(多位村民在场听到) 羊角塘镇派出所民警如此匪夷所思的办案令案发当天在场的官员们不得不因循敷衍,生怕凭良心说句真话也会得到一种不安。⑨施害者老婆明知自己老公在场,还能当着众人在KTV大厅跟受害人搂肩搭背用意何在?施害者在利用老婆作诱饵吗? 还是施害者正是此意,事先预谋。受害人的行为违法了吗?就算受害人搭肩违法了执法的应该是施害者指使多人行凶吗?(有证人、证言、录音证明受害者在包厢被施害方多人突袭围殴)⑩受害人仅仅只要求凶手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不合理不合法吗?还要招到如此诽谤?难道法律只是给无依无靠的老百姓制定的吗? 这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吗?在这样的法制社会环境里,百姓的权利和利益如何得到保障?还有公平正义吗?

作为堂堂的安化县人大代表,本应率先垂范,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代表人民的心声,为人民谋福祉。而王乐怀却凭借自己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为所欲为,教唆多人,结伙故意殴打他人,还能编造诽言,教唆伪证,称王逞威,这能配做一名人民代表?此人之所以敢这么肆意妄为、胆大包天、为非作歹、顶风作案,是因为有羊角塘镇派出所某些民警在背后给他撑腰,暗中保护。他们串通一气,当地人称他们:警匪一家亲,百姓徒遭殃。只有彻底捣毁这股根深蒂固的黑势力, 让正义公平四个字深入老百姓的心中,才有照章行事,依法办事可循,倘若这种无实心任事的效能依旧生长在发还各地自行处理上,就很难走出层层批转、官官相护、只能让老百姓绕来绕去永远也绕不出这个圈。

鉴于此,希望人大常委,公安机关,督察院对这起县人大代表教唆多人结伙殴打他人案件再次予以公正严肃查处,期待丧失起码道德和责任感的王乐怀能被清理出人大代表这个神圣的队伍!不能让特权大过法律。人大代表应该代表的是社会公信力!社会正义!我们相信世间一定会有“公正”二字!相信我们的政府最终能为民做主,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维护公安民警的可亲可敬,可依可信的形象。在此我代表受害者家属向上级部门再次请求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处理,对此我们将拭目以待,逐级上访。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纵一个坏人的原则,请公安部门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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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化县公安局 2016-01-12 17:24:17

    华声在线网站:

    收悉2016年1月5日发表于贵网站“百姓伸冤,官官相护,冤上加冤,血泪控诉”的投诉后,我局再次安排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11月19日20时许,我局羊角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本镇聚贤楼KTV有人打架。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当事人王昌兴头部在流血,便将王昌兴先行送医治疗。民警在现场进行调查后,将肖祖林等几位在场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同时查找另一位当事人王乐怀的去向。由于当时王乐怀、肖祖林等人均是醉酒状态,民警在第二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后经民警调查查明:王昌兴与王乐怀妻子等两拨人分别在聚贤楼KTV唱歌,王昌兴在经过大厅时见到王乐怀的妻子等人便上前搭讪、搂着其肩膀,正好被赶到大厅的王乐怀碰见。王昌兴看见王乐怀后,就搂着其妻子拦住他并推了他一下,王乐怀欲反击,被人劝开。后王乐怀到包厢里打王昌兴,两人发生肢体冲突,扭打在一起,王乐怀用啤酒瓶将王昌兴的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王昌兴、王乐怀两人均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民警先后找到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内的数十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民警了解到本案系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双方当事人是熟人,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调解未能进行。

    根据调查情况,我局拟对王乐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因王乐怀是县人大代表,在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2015年12月22日,我局提具书面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截止目前,我局尚未收到县人大常委会是否许可的决定。

    案件当事人如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我局警务督察大队反映情况。

    安化县公安局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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