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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润成创展木门店无营业执照 卖劣质产品

时间:2015-12-24

涉及单位:洞口工商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我于2015年10月13日在洞口润成创展木门店订购10几页室内实木复合门,价格是1120元一页门,及一页防盗门,1500元一页,并交订金2000元。门店于11月22的样子送门到我家。我家发现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门框全部已变形。

由于我在外地,叫家人和门店协商处理,没结果。我于11月26日电话告知门店我的想法:

1,请求退订金,我们退货。

2,如果门店愿意重做,也行。但是必须按1120元一页门的标准给厂家重新下单。(听说厂家在重庆)

3,防盗门没发现明显问题,我们接受。

4,并叫门点老板当天留下了一页防盗门,2页室内门,其余的门全部退回门店(留两页室内门的目的是作为证据考察门的质量)门店老板拉走了门,并电话告诉我后天给我答复(11月27日给答复)

11月27日接到门店老板电话,我问他解决方案。老板说只改门框,我没同意。我一直强调要么退货,除了那页防盗门;要么重做,整套门重做。门店老板说晚上给答复。我要求退货的理由: 1,为什么有明显质量问题,厂家还发货?

2,门店是按什么标准给厂家下的订单,1120单价的门不至于质量如此。

11月27日晚上并没有接到老板电话。我开始打老板电话,拨通几次,没人接,再打老板娘电话,也是一样没人接电话。于是我给老板和老板娘各发了条一样的短信,告诉他们:由于没得到你们的回复,我只能找别人订购门了。(考虑到家里装修要等装好门,再粉刷,离过年只有2个多月,而门至少要30天左右)还是没有得到回复。

11月28日晚收到门店老板短信说,已经重新下单。我短信问,是否是整套门重新下单,如果是仅仅只重新做门框,就没必要了。门店没回复,又开始不接电话。

12月6日,我叫我爸去门店了解情况,门店老板娘说还没下单,我爸说那就不做了,退货好了,我们好去别处定做门。门店老板没答复。

12月7日,我再次叫我爸去门店确认,如果门店没按要求重做,就退货。门店老板说退货可以,但是要把所有的门退回,包括防盗门,但不退一分钱,我们不同意。

于是我当天在邵阳洞口红网投诉洞口润城创展木门店卖劣质门,想借助红网维护一个消费者的权益。

12月8日洞口工商局回帖已关注。

直到12月11日,没任何人联系我调查该事件。于是我拨通了洞口消费者协会的电话,电话那边立刻给了我一个领导的电话,叫我联系他。我打领导手机,说了自己的情况。领导说已经看了我在红网的投诉,并问了我的意见要求。我重复了一次在红网上强调过的要求:要求门店退2000订金,我们退回劣质门。领导答应下周一处理(12月14日)。在通话中,领导说到经营商有责任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并出示产品合格证。

12月14日,家里电话告诉我门店老板不经过我家同意,直接把剩下的劣质木门和防盗门强行装车拉走,也不要退钱,60多的父母极力阻止。于是门店老板打我电话,我还是强调只有退了钱才能退门。门店老板电话中讽刺我说,‘知道你去工商局投诉了,没用,工商局的人已经去过我店了,你告到中央都不怕’门店老板最终留了防盗门,拉走了其余的门。

下午工商局领导打电话给说"我们刚才联系了门店,门店说问题已经处理好了,是吗?)我无语,不知道这算不算处理好了。

12月16日,家里又打电话说,门店老板今天趁我家人外出的情况下,私闯我家把防盗门的钥匙偷走了。

12月17日,门店打我电话说他们昨天去我家偷了钥匙,并要求我撤销红网的投诉。理由是我投诉的是润城创展木门店,但是他们现在店子已经改名称了。2个小时后,一个自称是润城创展木门店的工作人员打我电话,说他们已经于10月底取消了门店经商润城创展资格。可是我们10月13日在门店下的单,当时门店给的名片都是润城创展。

当天我立即拨打工商局电话,要求工商局提供门店营业执照的真实名称,门店明显是挂羊头卖狗肉,我不想对润城创展造成负面影响。工商局领导说他在外面,明天帮我查。

12月18日,我再次拨打工商局领导电话,问门店营业资格真实名称。领导电话那边吱吱呜呜,说没查到。说可能是没有注册。

至今12月24日,还是一页没钥匙的门在我家,投诉多次,尽然每人管?

鉴于以上事实及我的无奈,我想请求洞口工商局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帮助消费者维权。

1,洞口经营者是不是不需要经过工商部门注册审批经营资格?洞口工商局怎么会查不到经营者信息?

2,是什么原因让门店老板视法律法规如粪土,如此嚣张?

3,如果是门店在洞口有保护伞,我不想为难洞口工商局,能否恳请洞口工商局上一级协助维护一个消费者的权益?

木门店电话0739-7227318 老板手机:18173906424 老板娘手机:1391356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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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湘华声邵阳记者站 2015-12-25 10:11:42

    洞口县工商局黄副局长向记者解释说,投诉人与洞口润成创展木门店的消费纠纷,局里一直在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协会对消费纠纷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现在问题是该投诉人在深圳,不愿回来参与调解,也不愿委托亲属处理,怎么办?这令工商部门头痛。

    黄副局长说,此事,局里高度重视,今天上午洞口城关工商所还在做工作,并打电话要投诉人回来。如果投诉人仍然不回来,将依法终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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