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7
涉及单位:衡东县畜牧水产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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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本人无意浏览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从《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一公告中看到了有关养殖户拆迁补偿的政策,后告诉在家养殖的父亲,父亲随即打电话到大浦镇畜牧站和衡东县畜牧水产局询问补偿的事情,但工作人员都回应无该项补偿规定,对父亲隐瞒政策。后父亲又致电市政府,衡东县畜牧水产局才说是数据上报时遗漏了,说我家可以继续养,绝口不提测量养殖场面积和后面补偿的事情。不得已,本人自2015年6月15日起多次向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反映情况,衡东县畜牧水产局才正面回应,于2015年06月25日到本人家里测量养殖场面积。
试问,如不是本人获悉养殖户拆迁补偿的消息,衡东县畜牧水产局要隐瞒我们到什么时候?要不是我坚持向上面反映情况,恐怕衡东县畜牧水产局是不会来实地测量的!还谈什么不漏一家,不漏一户!明知漏了依然若无其事,当局者责任心何在?
可怜父母年老、身在信息闭塞的老家,无法像年轻人一样通过互联网及时获得政策信息,又未得到政府的政策宣传,以至于对养殖场拆迁补偿毫不知情。更不能容忍的是,我将养殖户拆迁补偿消息告诉家人后,家人联系到衡东县畜牧水产局,当局竟告诉我父亲,上面没出台相关补偿政策,这是明目张胆的欺骗!
我家是愿意主动对养殖场进行拆迁,至于未及时迁出,是衡东县畜牧水产局隐瞒政策造成的,衡东县畜牧水产局对此应负全责
虽然养殖场面积测量出来了,但衡东县畜牧水产局又在补偿标准上动心思,告诉我父亲,我家按退养来办,每平方米以100元来补偿,母猪无补偿。期间未出示任何政策文件,仅口述,试问如此下乡工作何以服民心!
对选择拆迁还是退养的问题上,分明是有养殖户来决定。我父亲退养后无经济来源,他是要选择拆迁继续养下去的!可衡东县畜牧水产局强奸民意,硬说我家属于退养,只给100元每平方。
关于养殖户拆迁补偿,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退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户),按畜禽栏舍面积(生产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按栏舍面积25%折算)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既然省标准是300元每平方米,为什么县标准就成了100元每平方米呢?县标准低于省标准,县补偿规定是否合理?如有所谓的东牧渔发[2014]04号文件,请公示出来!
东牧渔发[2014]04号文件是否有经过县政府会议的通过?县政策违背省政策,是否合法?省一套政策,地方另一套政策,岂不自毁公信力?
古有立木赏金,取信于民 ;请当今政府不要自食其言,失信于民!
请不要让此事一拖再拖,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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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已将情况反映给了衡东县畜牧水产局陈局长,陈局长表示安排办公室去核实下情况,核实清楚后,及时回复本站。
华声在线衡阳分站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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